我覺得叔叔想要找的是同伴(共謀,同夥)。他對母親沒有性慾,那只是演給india看的。有幾幕妮可基嫚喝完東西,歪頭睡著,所以我猜測叔叔在茶水裡下過藥,躲開真正激情的場面。
他對inida也沒有性慾。其實他肉體成熟,內心還是個無助的小孩,被家人遺棄在精神病院裡。禮物一直都是女管家放在樹上的,對應了女管家說的:我一直都是你的眼線。但因為知道實情,所以被殺害了。叔叔唯一不介意讓姪女知道自己的過去。在電影中,叔叔甚至屢次暗示自己的身分(冰櫃)。姪女也許是叔叔在潛意識的愧疚(害死小弟)後轉移的目標。他期待姪女的認同,故用鞋子操控著她的成長。
我唯一有疑問的,是在和妮可基嫚彈鋼琴的時候,叔叔手上拿的黑色東西是什麼(黑布包安眠藥?)
india總共有三個人格:理性的父親、欲望的母親、瘋狂的叔叔。在有父親的時候,india人格是完整的。等到失去父親,又出現了叔叔,她的人格開始混淆。在欲望被挑起後(男孩斷掉的頸部宛如男性高潮前最堅挺的勃起),她穿上了母親買的絲絨睡衣,幫母親梳頭髮,這表示她第一次認同了屬於欲望的母親。她在共謀殺人的行為中,叔叔將她內心的狂暴給引了出來,她首度認同了精神瘋狂層面的叔叔。所以,在知道叔叔的過去後,她僅打了叔叔一巴掌。
但在最後母親(欲望)要被叔叔殺死的場景中,india用父親的槍殺死了叔叔,解放了欲望母親。她也從這裡開始繼承/竄位叔叔的癲狂。她穿/戴著父/叔的皮帶與墨鏡,穿著母親的衣服。準備取代叔叔的紐約人生。
最後的場景,呼應了片首說的:花無法選擇自己的顏色(暗示神經病家族僅能讓瘋狂的血流傳下去?)。但片首的紅花,其實是濺血的白花。所以india在講反話:花當然可以選擇自己的顏色。她當然可以掌握自己的命運。
補充1:叔叔
我覺得叔叔很有趣,就是他其實一直在暗示自己的身分(譬如問她冰櫃是不是很冷,告訴她不要站在比他低的位置>這呼應他殺死了掉進溜滑梯洞穴,最低位的小弟)。姪女也許是叔叔在潛意識的愧疚(害死小弟)後轉移的目標。他期待姪女的認同,故用鞋子操控(?)著她的成長。特別是在相處之後,他驚喜的發現姪女和他自己的相像。
說叔叔像小孩:在殺死母親的時候,叔叔開心興奮的呼喊姪女來看,就像是孩童忽同引伴加入遊戲一樣。
我會猜他有下藥。是因為鏡頭有刻意take到叔叔準備的茶組。但二次是india帶著茶組去找母親,發現母親像垂死的天鵝一樣睡著。
補充2:蜘蛛(友人的說明)
最後殺死叔叔,就像是母蜘蛛在交配後殺死公蜘蛛的高潮。但這裡的"交配"指的是身分的交換,india繼承了叔叔的身分,成為狂顛、有能力的主體。
看了一些前辈的评论,个人感觉其中不少在心理学,特别是弗氏心理学上走太远。
弗洛伊德主张,人的精神构成源自童年的(性)经验,而事实上,成年后的精神比童年时复杂很多,并非所有都能在童年找到照应,这个空白后来由荣格提出的集体潜意识进行补充,这也是弗氏和荣格分道扬镳的主要诱因。
扯远了,总之私以为弗氏的观点可以部分解释叔叔和爸爸之间的“情节”,却无法解释叔叔和India之间的互动。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叔叔童年时候,India还没有出现。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叔叔和India之间的彼此吸引呢?
我想,是Stoker家族的基因——Stoker家族的人对血亲有一种病态的吸引。
事实上,这一点也是有学院派观点的:
遗传性性吸引(Genetic sexual attraction)是指在近亲之间的性吸引。一般多发生在成年后第一次相见的兄妹和父母子女之间。
这个观点在电影中的传达还是比较明确的,叔叔和India初次相见,就是在India刚成年的18岁生日,他们立即就被彼此吸引——电影的开头就注定了之后所有的悲剧。
为了凸显Stoker家族基因的特殊性和排他性,电影耗费了相当的笔墨,比如:
□ 爸爸、叔叔和India之间几次说及We’re family. 我想这里的family不是指亲情,而是对Stoker之血的强调。
□ 回顾片中所有死去的人物,他们的死法也颇值得玩味。在所有叔叔杀死的人中——其中小弟弟是被活埋,爸爸是被伪装成车祸,其他所有人都是被皮带勒死的——没错,就连一身丝质睡衣、风情万种的嫂子Nicole也一样(最终未遂)。
所以,Nicole这个角色其实挺有误导性,你以为她是主演、戏份不少,角色地位也必定特殊。其实在Stoker的基因的羁绊之下,她与卧底老管家、来访的欧巴桑和想和女主来一发的小青年没什么两样,注定无法介入Stoker之间,沦为那个被诅咒的血族的祭献。
相比之下,只有Stoker家的人才配以勒死之外的方式死去。——这是叔叔的杀人哲学,还是Miller(剧本)有意将Stoker家的人与其他人区分开的表现手法,我不得而知。或许我们能期待继承了叔叔衣钵的India,以后全用剪子杀人。
这里还想讲下高跟鞋,且不谈高跟鞋和女权主义的渊源,就个人体验来说,穿不穿高跟鞋对心境有很大的影响。尤其对初次穿高跟鞋或者穿不惯高跟鞋的女孩,高跟鞋的存在感是巨大的。
况且历史上,高跟鞋是男权束缚女性、女性取悦男性审美、女性社交需求和女性争取平等地位的矛盾产物。
加上叔叔每年送India鞋子且India也对这些鞋子万分珍视,不难想见高跟鞋在本片中的多重意象。
总的来说,电影所要传达的信息并不复杂,个人觉得没有太多心理学的暗示,也没有涉及诸如家庭关系的社会问题。
正如电影名字Stoker,这部电影讲述的是被冠以Stoker这个姓氏的病态血族的故事。至于Miller,也不是什么用电影语言解读弗洛伊德的大触,只是个喜欢希区柯克和恐怖故事的小伙子。
所幸的是,朴赞郁将这个流俗的课题传达得自然而清高,贯彻了他独特的含蓄,相较于里情节的肮脏,先一步感受到了残酷的美感。
作为朴进军好莱坞的首部英语电影,维持了他一贯的电影美学,考究的画面切换和音乐调度。只是相较于复仇三部曲,电影技法的堆砌有所收敛,不变的是他还是老接这种近亲相奸的本子。
另:翻了下英文维基,里面有一段谈到希区柯克对Miller的影响,有助于电影中某些意象和场景的理解:
http://en.wikipedia.org/wiki/Stoker_(film)#Hitchcock_influence
我很喜欢韩国的几位导演,奉俊昊,朴赞郁,李沧东,我觉得他们是能在商业和艺术中找到一个支点的人。比如奉俊昊,他总是可以把一个严肃的主题处理的很有商业观赏性。而朴赞郁,他电影的口味是浓郁的,从《老男孩》到《蝙蝠》,其荒诞的、浓墨重彩的情节下又隐藏着严肃而又暗黑的世界观。其进军好莱坞之作《斯托克》正是如此,让我很是喜欢。
《斯托克》是一部评价趋于两极化的电影,一般一星评价的理由有这样几种:一不知所云,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导演都很含糊,仿佛什么都没整明白;二暴力的不够极致;三@#¥%反正是很烂的。我一直认为朴赞郁是个很正宗的暴力美学主义者,《老男孩》中那个惊天动地的长镜头总是吸引我一遍遍回顾,但是在网上大家都比较吃北野武和昆汀甚至是三池崇史。当然无脑喷子总是有,见到什么都要大力撕咬一番,这种人必须无视。因为这部电影我是如此喜欢,评价有如此极端,我坚信有一部分人是没有理清这部电影想讲的东西,或者并没具备看懂这部电影的能力,这并不是瞧不起人,韩国的几位大导是很会用镜头讲故事的人。就比如《杀人回忆》,肯定有人看到宋康昊的大脸特写就吐了(同样是母亲的题材看看奉俊昊和金基德的两位母亲女演员。。),也肯定有人看完后捶胸顿足的说这部电影居然不告诉我们凶手是谁。所以如果没有讲解的话,这些损失的观众是令人惋惜的。
整部影片中有两段是我非常之喜欢的。其一是电话亭杀人那一段的平行剪辑,这段剪辑之前是india去冰柜和金姨在旅馆内打电话。india在冰柜那段个人不是很喜欢,表现色彩过于浓厚,招摇着的、暗示她内心波折的灯罩让人过于不安,是暗示接下来的重复的惨剧,但是太直白,不够收敛。虽然杀人戏的剪辑有同样的毛病---过于直白的电视机旁白简直就是个全程直播解说,但是这段戏拍的相当对我胃口。我喜欢韩国导演的对镜头的掌控,他们的节奏总是不慢不快,他可以固定机位冷漠的观看妈妈在狭窄昏暗的楼梯间提着两个酒杯坏笑着向欲望靠拢,也可以用缓慢的移动镜头跟随金姨慢慢走向孤岛一般的电话亭在一片阴冷中面对死亡。没有疯狂快速的剪切,也没有大特写或者大远景的极致切换,一小段随着越来越紧张的弦乐反而在浪漫中结束了一场谋杀。如果交给朴赞郁所喜欢的希区柯克来处理,肯定就不是这个样子,所以我认为这是东方导演在好莱坞的一次成功尝试。家庭,谋杀,小场景,神经质,这些给了朴赞郁很大的发挥空间,也让他完成了一次很有特色的结合。很多人都喜欢说吴宇森当年《变脸》的成功,那部电影没有任何东方色彩,当然我认为如果把“变脸”这一包含隐喻和创意的概念踢出,那就是一部很平凡的动作片了。
另外一段就是大多数人都觉得不错的四手联弹。这一段是全片的一个重大转折,所以导演是花了很大心思处理的,对于理解全片有很重大的作用,虽然这段中的镜头数量很多,但并没有废的。这段的序幕是几个溶解镜头,india在经历了被迫行使暴力以及发现关于叔叔的真相后显得心烦意乱,一副很忧伤的样子。于是她开始弹琴,弹一首颇为伤感的曲子,结果没弹一会儿,查理叔叔就出现了。在这里,查理叔叔只是一个伴奏的身份,几个镜头的主体都是india,查理叔叔一直都作为前景或者是背景模糊的出现身体局部,无论是手的特写,脸的特写,甚至是钢琴里倒影的特写都能感觉到查理叔叔只是一个局外人,india的眼神告诉我们,她还处于一个抗拒的,厌恶的状态中。这个时候,一个过度作用的远景出现:查理叔叔站着,看了india一眼,india一脸很不屑的样子,但更像是小女孩在挑逗男孩子时故作的傲娇状,于是他选择挤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这是一个观察者的视角,没有任何情感,从某种意义上说查理叔叔之前的附和像是一种缓冲,此时他要做一些介入来使india接受他,因为他清楚,india也清楚,她心里接受他,甚至想要他。于是查理叔叔开始从头开始,放纵的谈起了这首曲子单调的,死板的前奏,india所做的是,是带着一丝无奈,顺从的让开位子,让开脚,坦然的接受。也就是从这时开始,查理叔叔出现在属于india的镜头中,她略作停顿,然后也带着自己的情感弹了起来,用响亮的声音开启了这首曲子的另一种声调(不是很懂音乐所以表达的不是很准确)。india看向查理叔叔的眼神,虽然仍带着质疑和不信任,但是那凝神的表情中已经有了爱慕,她不是瞥,而是一种观察,她对这个男人产生兴趣了。之前的固定镜头也重复几次的推向了这并排的两个人,之前查理叔叔是站着的,用他的口气来说“想知道你为什么处于劣势吗,因为你站在我下面。”,这种高低关系在楼体戏,葬礼戏,铅笔戳人戏中都有出现过,而现在,查理叔叔主动降低了这样的差距,试图和india保持一种心理上的平等和共鸣。接下来,曲子进入正题,情感变得浓郁,在加强的情感中,镜头的主角仍然是india,一首曲子亦是她和查理叔叔的相处过程,她渐渐感受到了来自查理的吸引力和情感/精神上的压迫,表情也变得困惑(不知道为什么被其吸引)和爽起来(毕竟少女)。而接下来,最大胆也是最浪漫的一幕,查理叔叔轻轻的,以钢琴的位置为借口,和india进行了轻轻的身体接触,这一突如其来的举动让这个少女一下子高潮了。她舔舔舌头,夹紧双腿,踮起脚尖,耸起肩膀,闭上眼睛,陷入一种痴迷的境地。在这段钢琴曲中,她完成了成人之路(或者成为叔叔之路?)上的重要一步,她性意识觉醒了,长大了,她用这样独特的方式接纳了查理叔叔,也接纳了基因中固有的不同,她由此,逐渐原谅,接纳了性格里的孤僻,神经质。在这重要的一步完成后,查理叔叔微笑着抽离了双手,india随之停下,只留下几个断断续续的音符,之前那个低机位的镜头渐渐后退,一切归于平静,查理叔叔以一种奇怪的,近乎亲吻的姿势审视着india,他看上去什么都知道。下一个镜头中,没有任何影子,india的脸部特写,如梦初醒,回过头去,身边空无一人。在这里衍生出了两种说法,一是查理叔叔真的来过,india只是high番了在他走后很久才回过神来。第二种说法是这段就是india的YY。。。就我个人而言我赞同第一种说法,因为一切结束后india的特写镜头显得很干净,和上面的镜头没有特别强的连贯,明显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的事,而且无论是哪种说法都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查理叔叔对india的影响和她的变化,透过钢琴这场戏,极其浪漫的展现了出来。在这场戏之后是india一个人躺在床上,之前曾经爬在她黑丝美腿上的蜘蛛又出现了,随着楼下餐厅里《summer wine》的响起,母亲的一个脸部表情的片段极快的出现在屏幕上,妈妈这个角色是很简单的,但是对india而言有很复杂的情感,在这里随着查理叔叔和india在心灵上的接近,妈妈之前对她要求的场景却突然出现在india脑海中---对她而言妈妈是她和查理叔叔关系中的局外人,随着india性意识的苏醒更是如此,于是蜘蛛钻进了india的两腿之间,这只伊甸园毒蛇化身的蜘蛛啊,和india躺在复杂花纹的昏暗场景一起,为接下来故意刺激她的餐厅戏来开了迷幻的序幕。
如果想要更好的理解《斯托克》我觉得一定要相信遗传的力量,有些共性是可以在一个家族中的人之间体现的。除却父亲从小教其打猎,以及妈妈因为自认为被束于高阁因而产生的不满对于india的童年所产生的影响之外,她和查理叔叔之间的共性和继承一定是注定的,这是流淌在他们身体中的共通的血缘。而这种无法剥离的暴力因子是本片我最为津津乐道的主题,后面再说。有人会问,为什么查理叔叔对india这么好,这么百般的想要接近她。其实片中给出的答案还是很多的。首先查理为小时候因为嫉妒所犯下的错误一直折磨着他,他觉得对不起家庭,对不起自己的哥哥,所以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弥补,去给予这个家庭的新生儿属于自己的关爱,这是他的赎罪,比较悲哀的是他的赎罪一直不被人所认可。他知道哥哥一直把自己寄给india的信藏起来,但是他依然相信亲情,相信哥哥能把他带回那所大宅,但事实给了查理冰冷的当头棒喝,哥哥并没有给查理一个机会,巨大的悲哀释放了查理性格中冷血的一半,但他对于india的情感,出于家庭,出于自己的过去,和这暴力的一半无关。其实由查理的经历又可以延伸出来一个小命题,悲剧的作者,究竟是缔造悲剧的个体还是其身边的众人呢。
片中最丧心病狂也是最难以解释的一幕是最后india对查理叔叔的一枪爆头。就india的立场上来看,在她坐在楼下的时候她就作出了一个人离开的决定,并不是因为她恨查理,而是她随着查理叔叔的启蒙,内心的独立人格终于觉醒了,她用属于她自己的方式完成了成长。这么说可能比较抽象,india纵然爱查理,即使那种爱并不是出于纯粹的爱情,而是糅杂了少女青春期的骚动,对于成熟男人的羡慕和爱慕,和对于自身成长的迫切渴求,但是查理毕竟是自己的杀父仇人,出于道德的立场和情感的立场,她无法原谅查理。虽然叔侄恋对于这个丧心病狂的美萝莉而言我觉得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过india一定认识到了必须经历这场祭奠,自己才能变成一个独立的,斯托克家族的人,她不需要恋人,她需要的是可以系在腰间的那一条回忆,和一个不再需要斯托克家族的人庇护的独立人生。作为一个资深精神病患,查理被india拿枪对着没有什么太多的惊恐。。他看到的是自己的血脉,家庭的诅咒,成功的在india身上得到了延续,在她的内心中,已经完全接纳了自己,成为了真正的斯托克家族的一员,(理查德虽然是慈父形象但是就各种标本和妈妈对其忍受程度来看也有一定的不正常)注意这时,查理终于是以一个比india低的角度出现在她面前,所以查理是完全可以含笑面对自己的死亡的。在《超人钢铁之躯》里,克星御姐说:“死的光荣,也就死得其所”,这说的是战士的死亡,所以《斯巴达三百勇士》中潘森是含笑面对一百万只弓箭的,而在《斯托克》中,对查理而言最好的不过是面对一个崭新的生命的延续,而之前过去的自己,使命早已完成,这无疑是一种新生。
其实india和查理的吸引和接近是一种必然。看到高跟鞋那段的时候我就很兴奋了,首先这段非常浪漫,穿上高跟鞋的india是个女人了,她已经可以达到和查理一样的高度了,其次我非常关注这场戏应该如何收尾,是像《天生杀人狂》一样一路砰砰砰杀到high呢还是两个人最终闷声蹲大牢。最后的结尾非常令人惊喜,电影回到了开头,非常,非常完美的诠释了开头那段显得非常装逼的MV式镜头,让人一下子感觉到了宿命性的美感。在这里我可以说一下之前提到的我眼中的主题了,片头india说,就像一朵花无法选择自己的颜色,我们也无法对自己的将来负责。然后镜头里就出现了几朵小红花,刚看的时候我没多想,我觉得任何人都不会觉得那种鲜艳的红色是用血液染上去的,只会觉得噫这个红色怎么有点密集啊。在结尾的时候,观众发现其实这是警长的鲜血染红的。这株白色的花,真的不知道自己在某一天会变成红色,就像india从前不会知道自己孤僻怪异性格下隐藏的冲动,我觉得一个正常的人没有任何理由想要变得暴力,想要复仇,india也不会想,但这是她生命中的一部分,是她这个家族的回忆,最终变成一种刻在血液中的诅咒世代流传。这是属于india和查理的悲剧,这是他们无法选择的命运。最终她经历了一系列暴力事件,成长为一个标准的斯托克(不喜欢所谓少女杀手养成记这种说法),也是因为她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运就是如此,所以她获得了自由,这也是最后她笑的有点忧伤,又如此释然的原因。环形结构有一种对于宿命的强调,博尔赫斯小说《环形废墟》和东欧电影《暴雨将至》都是很好的诠释,看完结尾后再看片头,看着india站在草丛中,说我套着妈妈的上衣,系着爸爸的皮带,穿着叔叔的鞋子,真的会有一种宿命感所带来的忧愁,这是每个人都无法选择的命运。
花朵从来都不会知道将会被染上什么颜色。
记得上高二时借看同桌的《成人格林童话》,里面说白雪公主的后母亲之所以要杀死她是因为白雪公主有强烈的占有父亲的厄勒克特拉情结(Electra Complex),一直渴望和自己的父亲发生性关系,而王子之所有要搬走在棺材里躺着的死去的公主是因为他有恋尸癖。我当即大呼原来小时候受骗上当,《格林童话》原来是个让人脸红羞愧,充斥着引人争议的性交、怀孕、近亲相奸等情节的故事集。在康德席勒的文化鼎盛时期,原来德国乡间的农民都在看这玩意儿。不过话说回来这书拿到哪个时代都不会过时。本片的导演朴赞郁一定是《成人格林童话》的忠实书迷,在那部让人整夜作呕,噩梦不断的《老男孩》之后,他推出了《斯托克》。
孤僻女孩印地斯托克在她18岁生日的那天失去了父亲,情绪低落,但当叔叔查理进入了她的生活后,她的恋父情结随之被恋叔情结取代,她很快就迷恋上了神秘又英俊的叔叔,同时她开始嫉妒妈妈与叔叔之间的暧昧。当叔叔为了保护她而勒死了企图占有她的男性同伴时,她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快感,而这种快感也给她带来了困惑与恐惧。之后她发现叔叔原来18年来无时无刻地在关注着她,从世界各地写信给她,并且每年在她生日的时候都会寄一双黑白相间的皮鞋送给她,当其中有一份信件洒落在地时,她发现了叔叔不可告人的秘密。
据说电影的灵感源于希区柯克1943年的<Shadow of a Doubt>, 比起希区柯克高效率的情节推进韩国导演似乎更在乎对于每个镜头的处理。有些处理是恰如其分,但个人认为更多的是矫揉造作,甚至一小部分到了令人抓狂的程度,处女座的毛病。比如在查理叔叔刚出现的几晚,他做了晚餐,血淋淋的牛排,三人在餐桌上面面相觑,演员在说完自己的台词后(或者在一个表情之后)都有意识地等待下一个不同角度镜头的切入而把动作与台词的表演速度减慢,这种极度不自然的节奏感把悬疑电影的流畅度破坏,让人觉得这个导演在拍音乐MTV。叔叔与母亲调情的那晚也有同样的问题,那些过于强调切换镜头而减慢电影进程的场景,不断地提醒着观众“注意大灰狼”要来了。另外,朴导演也很追求视觉的效果,比如家里爱丽丝漫游仙境似的花园,斯托克的母亲如温室花房一般房间,叔叔在的那个博物馆一样的高端精神病院,这些朦胧胶卷质的画面把观众的注意力从台词上转移,照理说精神病片台词才应该是刻画角色的中心。可惜惊艳的台词:"we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what we have come to be; sometimes you need to do something bad to stop you from doing something worse" 被华丽的画片所稀释。
勇闯好莱坞的亚洲导演似乎都容易犯这种“过度”的毛病,过于追求讲故事的方法而忽略了故事本身,过分追求形式而割断故事完整性的遗憾。我认为一开始那17双排列成圆弧的鞋子就是证据,为什么父亲锁起了所有关于叔叔的物件,却在每年生日的时候把叔叔寄来的鞋子给小斯托克,依我看导演完全是为了鞋子的视觉效果(谁能给我另一个合理解释?)。 《纽约客》把朴导演的这种风格委婉的叫做"Purple-prose" (辞藻华丽)而《卫报》比较直接称之为“Over-emphatic" (用力过度)。不过相比同类惊悚悬疑里陈导演2002年的那部《Killing Me Softly》,这部还不算用力过猛。
另外朴导演选了几个不错的演员与造型师,Mia Wasikowska 与生俱来的阴郁气质演与清醒到极限的连衣裙,Nicole Kidman新注射的看起来像20岁的美少女的粉红唇胶,Matthew Goode 棕黄色的毛衣衬出如玻璃弹珠一般的蓝色瞳孔,冷柜里冰冻女佣让人不觉想起大卫林奇的《双峰》里的Sheryl Lee ,这些元素叠加在一起使影片在视觉上有一种哥特式的戏剧感。加上Matthew 与Nicole都属于极美的演员,两人穿着各类精致的服装跨着长腿走进走出好让无聊的观众可以当作时装大片看。
如果要说给三星最大的动力,那是因为电影原声。从八音盒里变奏的<Becomes the colour>, 到<Uncle Charlie>出场的阴暗钢琴声,然后是简洁重复大师Philip Class 的那段钢琴双重奏,让电影高潮与少女斯托克的性高潮在行云流水般的旋律里完美交融,接下少女在维瓦尔第的<Stride La Vampa>(火焰在燃烧)中取得暴力快感,再到<In Full Bloom>弦乐交响中冉冉升起一支钢琴独奏,最后电影字幕在Emliy Wells <Becomes the colours> 爆发性的嗓音中自下而上倒流出来,这是我近几个月来在电影院里享受到的最好原声(上一次是去年十月的007)。来自岛国考文垂的配乐大师Clint Mansell在继神作《梦之安魂曲》之后又一次的听觉惊艳。
争议中脱颖而出,这是朴赞郁一直在走的电影之路。素有戏不惊人死不休的朴大叔,这种坚持个人风格的精神从未变。在复仇三部曲的黑暗基石上,建立起影像帝国里古希腊悲剧式王朝,且努力做好一个“危险的黑暗的大巫师”。不知不觉中,朴赞郁已从需要肯定的独立电影人,成为了韩国影视界的另类领军人物。而且是接纳、鼓励韩国电影多元化的声音里,可见的鲜明旗帜,还是让更多踯躅丧志的边缘电影人不弃梦想的一盏灯。
我个人是喜爱并畏惧朴大叔的戏剧故事的。我能够尽量适应某些纸上的铅字,幻化成影像的不适感,但在过于敏感残酷的镜头里,画面上的扭曲与鲜血还是会惊悚到我不够幽默的感官细胞。比如说,我可以从容地阅读俄狄浦斯杀父娶母最后针刺双目,但对这样的影像故事,我总会本能的退避与犹豫。纠结着,最后被好奇俘虏,一看究竟。而这种矛盾的感受在朴大叔的电影里有,另一个就是拉斯.冯.特里尔了。
看《斯托克》前,朋友已帮我探了路,没有剧透,只说了句“红糖浆用得不多,费了几条皮带,斯托克的复古鞋不知道是谁赞助的?”这样,我心里有了底,再暴力也能看。看完,我再回想,朋友的确道出了视觉恐怖的精髓。除此,看点都在人物的关系上,依旧戏说伦理,做他老朴的拿手菜——在至亲间展开杀戮,暧昧与乱情在暗室游走。只是异地食材决定了西式烹饪方式,多少在感觉上减弱了朴大叔的执导功力。好像吃的是用“洋白菜”腌制的韩国泡菜,至少比较他经典的《老男孩》,还是觉得缺了点味道。
特别是在力求可供看客思考的复杂的叙事方式同时,在跳乱的剪辑里要使人物关系与事件发展有合一的流畅性,最常见的失败是“顾此失彼”。《斯托克》的问题并不明显,却存在很多,对剧情的困惑,随后虽有答案,但都是点与点的对应,不是点线面的严丝合缝,这削薄了剧情的厚度并限制了再认识的广度,最后只能给个感觉,“还不错吧,其实可以更好。”因为它想要的太多,它要画面的唯美腐感,要被诅咒的复古意境,要通吃御姐、小清新、怪蜀黍的情感,还要有深度地探讨伦理、哲学、精神疾患,如此繁茂,没有针对性地集中发力,丢了什么自然不易察觉。
简单概括这部电影就是:一个老精神病病人出于爱或欲,想挽救一个小精神病患儿,在这过程中杀了四个人,结果小精神病杀掉了老精神病,一个人上路了。一句话,这就是一个精神病家族自相残杀的故事。整部悲剧被一种“不可知的宿命”清洗着,渐渐消失的痕迹成为观众追寻的线索,引出了想要探讨的“行为基因”。我觉得,不论是暴力、犯罪还是精神分裂症,背后由基因分析法操控的必然与偶然,让《斯托克》看上去有了神秘莫测的魅力。从这部剧也可以了解到米勒还真是全才型艺人,编剧的功力足见他的文学功底与文化底蕴。
回到电影剧情上,如果捋顺了,《斯托克》要讲的故事是很好理解的。故事从开场镜头中“斯托克小姐”的那句独白上开枝散叶了——这孩子是什么样的? 她穿着妈妈的上衣,系着爸爸的皮带,穿着叔叔的鞋子。诡异的精神纽带出现,“叔叔”曾经躺在沙土上像蝴蝶一样飞翔,她也在床上做着同样的动作。形式的传承昭示了隐蔽的遗传基因,这就是她,这个家塑造了她,她的身体里又流淌着某种坏血,为避免更坏的情况而选择杀戮。总之,怪诞、冷酷、分裂都有迹可循。而从印第安.斯托克小姐身上就可以知道,斯托克家族的人都病了。
除了基因分析法,另一方面可探索成长环境与人格分裂的关系。从杀人魔“二叔”的角度考虑,可以了解,当年幼小的他挖坑埋掉蹒跚学步的小弟,第一次杀人是为了夺回大哥对他的关注与爱,他说理查德被小弟迷住了。结果,他被这个家彻底驱逐,住到了斯托克家族捐赠修建的精神病院,一住二十年。想想,幼小便错乱的灵魂,关进“牢笼”里,这样的人性不可能正常。之后,成人的他回来杀死大哥,继而玩似地干掉三个令他不爽的局外人,也在情理之中。
有关展现二叔、大嫂及侄女三人间的孽恋,似乎没有朴大叔所阐述的那么明显,或许是为了符合精神病理的科学性。这就是精神病人,没有牌理。有趣的是,米勒构筑这段剧情时,“用精神病人意淫自己到处旅游,刚结束欧洲之旅”来继续故事,灵感上不知有没有与乔丹.斯科特的《裂缝》碰撞,我是有瞬间的似曾相识之感的。
再从“父亲理查德”也就是女主角印第安爸爸的立场想,曾经的家庭惨剧必然影响他之后的生活,他冷漠、专制、攻击性的扭曲性格埋葬了家庭的欢乐,妻子成了饥渴爱与性的怨妇,女儿成了压抑情感的冷血动物,他带女儿一同猎杀动物制作标本,适应死亡与杀戮感受到的伤害、疼痛,以致对血腥习惯、麻木、无感。妻子则在看护动物标本的变态情绪中积累着寻求自由的无畏与勇气,却无力抵制危险的诱惑,放浪于乱伦的激情中。
至于印第安,她是父亲、母亲及叔叔三合一的载体,在她身上,可以透视到所有人物拥有的特质,她是“欲谋”的实施者,也是受害者,还是逃亡者,更是胜利者,我这样排列,绝不是给三个成年人加特定的标签,事实上欲望驱使的分裂,各种形式间应该没有分明的界限。或许,我说的这些都只是表象,因为精神的病灶深不见底。但看电影,摆在印第安身上的问题,它偏重于成长期的欲望了。世界上以最毒蜘蛛闻名的北美“黑寡妇”,在电影里绝不是随意的存在,复仇、欲望、黑暗,从宗教、生物学、民俗等等都能找到符合女主人公印第安人格特征的解释。
另外,我格外注意到的是,整部剧对“黄颜色”的特别利用。扎礼物盒子的黄丝带,蛋黄,黄铅笔,黄雨伞,插在沙雕上的黄旗,柏油路上黄线,花瓶内侧的黄色菱形图,黄电话,黄灯等等,重复强调这一元素,也是为了帮助看客分析人物性格。在西方世界,黄色的负面象征意义是“危险”“不安”与“注意”,各种教派对黄色特殊对待,伊斯兰教认为黄色寓意死亡而憎恶,基督教并不喜欢黄色,藏传佛教中有些宗派因敬畏或其他原因,普通人不能着黄色衣物。这样,把文化渗透进电影故事里,别有韵味。而且有关梵高迷恋黄色,借他疯狂行为与自杀的悲剧,想这位天才画家中了黄色的毒,如此讨巧地暗合电影,应该不仅仅是个噱头了。
我始终觉得朴大叔对艺术有韩国人特有的敏锐敏感的悟性,他只是不喜欢拖沓地讲一段温柔的感情,所以他的电影都是骨干冷艳的,而细微处的情感纠葛在处理时,却有波澜不惊下的暗潮汹涌。我特别钟情于那一段,“大嫂”与“二叔”调情,配上经典老歌《summer wine》来暖色,之后覆盖上杀人背尸的黑色,这一组鲜明的穿插对比。朴大叔把昆汀善用的技巧也拿来玩了玩,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细节上的用心也值得称赞,小时候爱挖坑埋人的二叔,二十年后,爱好始终如故啊。还有开头,印第安无法挪动的大铁球,最后作为墓碑各据其位,反应过来时,是有点小意思的。当然,朴大叔虽内敛地表现了他的黑暗,倒也不弱,比如冰箱里女管家的冰尸标本,还有二叔对付女管家及Gin姑妈时,那样运转镜头,突出二叔解皮带的画面,那是激发人更加邪恶想象的。总之,写这么多的过程中,我对这部电影的好感是有所回升的。好不好,还是自己看,才说了算。
哪一位英国作家不爱战前日不落帝国的好时光呢?即使身为日裔的作家石黑一雄,也在《去日留痕》中不吝笔墨大肆膜拜老派的贵族生活。傲慢势利者如伊夫林•沃更不例外,尽管他更钟爱讽刺这种形式表达钟爱之情。伊夫林•沃的长篇是英国影视界的最爱,短篇也不例外。知名短篇《勒夫戴先生的短暂外出》曾被改编为一则短片。如果你读过或看过该部短篇,那么我恐怕已经将电影《斯托克》给剧透了。
《勒夫戴先生的短暂外出》讲述一名贵族小姐安吉拉,去精神病院探望他的父亲,无意中遇到一位彬彬有礼、乐于助人且多才多艺的老头勒夫戴先生。勒夫戴是安吉拉父亲的看护人员兼秘书,是精神病院的中心人物,同时也是一位精神病人——他三十五年前因杀死一骑自行车的女人而投案,入了精神病院。勒夫戴先生心底埋藏着一个秘密愿望,希望能够短暂离开精神病院。心存感激、又富有同情心的安吉拉利用贵族身份和空闲时间,多方奔走终于让他可以短暂外出。勒夫戴离开不到两个小时便回来了。因为在离精神病院半里处,他很幸运的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
《斯托克》的故事内核与勒夫戴先生的经历几乎一致。同样的故事,伊夫林•沃仅仅使用几千字,从第三者的角度讲得冷峻克制,编剧温特沃斯•米勒从另外的角度,添枝加叶,复述为一部探索个人成长的心理惊悚片。故事无好坏之说,风格即是一切。相比前者的简洁,后者增添的环境、人物、动机均像是编剧的日常作业,尤其是为男女主角的谋杀寻求动机的庸俗指向,让故事不仅显得冗余,还削弱了惊悚的强度。恐惧之所以惊悚,来源于谋杀者内心的不确定性,为了无限提高故事的惊悚性,悬念必须不断向后延迟,开放式结局是最好的抉择。好的编剧/导演,必须明白与观众揭示和阐释的欲望做斗争,同时遏制自我炫耀的可能。
《斯托克》向它的内在冲动屈服了。它尽管在努力模糊叙述的欲望,但依然按捺不住为谋杀者正名的习惯,向观众提供了两种暗示:血液里的疯狂,或者爱的缺失——或者兼而有之。血液代表着传统和承袭,也呼应着成长的母题;后者则意味着性和欲望,探究人性的可能。二者皆为弗洛伊德式的阐释,好莱坞喜闻乐见的最爱。庸常的、延宕的,过度的动机,将一个探索多维度人性的故事败坏为一个类型片。
但对于初闯好莱坞的类型片导演朴赞郁,这个剧本倒是贴切。反正类型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故事容易讲,片子容易卖,观众容易看。类型片的背景要么有套路(V字仇杀队类型的反乌托邦片),要么模糊时空(如本片或武侠片),情节大同小异,煽情功夫做足,只要一板一眼、功夫做足,总有一部分死忠粉丝买账。依靠《老男孩》为代表的一系列复仇影片,朴赞郁在全球奠定了一定的观众基础,掌控《斯托克》还不手到擒来。
通观《斯托克》全片,朴赞郁离某些人口中所谓的“大师”依然存在距离,表现不过不失。他尽最大努力还原和呈现了谋杀的美感,营造了逼真的惊悚氛围。有几个镜头值得为人称道,如查理在电话亭前缓慢地抽出皮带,观众目光的焦点跟随三角形的皮带末端逐渐加速,惊奇提到了嗓子眼;又如查理和伊迪亚四首联弹,谈钢琴的手、紧绷的脚、逐渐红晕的表情,一组漂亮的蒙太奇塑造得性感无比。片中不断出现的脚是朴赞郁最重要的也是运用最自如的意象,部分镜头无疑向意大利著名雕塑家贝尔尼尼的名作《圣特雷萨的沉迷》致敬。
剧本天生的不足之处限制了本片的发掘深度,朴赞郁作为一个东方导演对于西方故事在细节和广度的匮乏,也是决定《斯托克》平庸表现的先天条件。为了弥补内容方面的短板,朴赞郁力图在形式上取得些许突破。为了弥补全文平铺直叙的线性叙事的单调感,他使用了首位呼应的倒序方式;一再重复一些浅显的、常用的构图和意象,例如楼梯、门、脚、密闭空间,比如用蜘蛛指代欲望的觉醒,致敬《双峰》的尸体镜头等等,将影片塞满了一百分钟。
可能是意识到自己的平庸和捉襟见肘,朴在视听语言方面进行了些许创新——既谈不上失败,也谈不上成功。上百倍地放慢时间营造了“子弹时间”视觉上的奇观壮景,或许出于同样的原理,《斯托克》尝试着放大第一人称的听觉。影片开头便说:“能听到一些听不到的东西”,后证明这其实只是浮夸——与其说那如“碾碎鸡蛋的沙沙声”是别人听不见的声音,不如说是第一人称听觉的(心理)放大。我赞赏导演把第一人称的听觉自第三人称的全能视觉的背景中抽离出来并放大,成功营造了郁郁的、疏离的、小清新式自恋的疏离感和孤独感。但他的这个手法显然运用的不如其他意象那么熟练,在关键的饭桌前的那场戏中,全知全能的快速剪辑与伊迪亚的第一人称听觉并不协调,甚至出现背离。
片中的表演精彩有加,只是可惜了妮可•基德曼的出演,这个人物设定几乎比只出现过不到三分钟的管家太太还要单薄,生生浪费了妮可的演技。马修和米娅我们奉献了几个精彩的性感的镜头,除此之外便只剩下平庸。对的,朴赞郁固然谈不上伟大,但若是不抱过高期待,你也不会失望。
至多算是vintage服装秀。画面色彩美,装了一手好逼。
导演用一个简单俗套的故事展现出了电影这种载体应有的魅力
家族的秘密,血裡的盟約,泛濫的美學,故我在他者裡添了冷靜。樓梯的高低對話交待了運鏡,與警長的一席話道出了節奏的跳躍由來。活活向陌生人展現自身的功架。由否定到擁抱,親密在距離裡成立,就在少女成長的剎那間,我今月的經血就到了,真是應景。「我想這會讓你注意我。」也許是朴對荷里活的問話。
苍白的精致,美学让人爱不释手。米帅就冲这剧本谁还敢说你——不是基。马修·古迪都帅成这样了快用皮带勒死我~~勒死我~~
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少女杀手的成长日记,我的感动点是每个镜头都很好看,每个声音的处理都很细致,只有低级的惊悚片才会用血浆吓观众,朴早已超过那个境界。
细节处理精致微妙,画面氛围无懈可击。故事神秘古怪,作品整体形式略大于内容。
一个杀手倒下了,另一个站起来!Mia好棒!一直有格温尼斯即视感!选角和配乐好赞,妮可就是适合演风骚俏寡妇!马修美死了!!!看完还想再撸一遍!!
Matthew Goode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啊!!!拜倒在蜀黍的西装裤下!Colin Firth,付兰兰和法叔都是Uncle Charlie的候选人,holy mother of god要是有这些人当叔叔妹子脑残才会一枪崩了他啊!对Mia无感,妮可基德曼也算中规中矩,哎呀反正她就长了一张勾引小叔的脸嘛....
朴赞郁的风格越来越强了,而叙事则越来越不重要。这里很好的打造马修·古迪的形象,抽皮带串起的是欲望与暴力,太有想象空间了。
一群变态,尼玛泰国看电影前还要全体起立唱国歌,吓我一跳。
太适合我的口味了,影片在细节上的处理非常的微妙,这种另类的心理悬疑惊悚片还带着点古典的气质,到了朴赞郁这里更是延续了他以往的黑色,流畅的镜头,微妙的声音处理和剪辑让影片变成了一场视与听的盛宴。马修·古迪的笑容让人着魔,他那抽腰带的镜头绝对是2013年最性感最经典的一幕。★★★★
可以挑出N个缺点,鬼扯的剧情、各种装小资、明显的炫技,但是我居然蛮喜欢,特写镜头给到Matthew Goode的脸真是赏心悦目,配乐也好听,有些镜头还是挺美的,还有些刻意的变态居然也很对胃口,我怎么了快醒醒...
朴赞郁电影总有两点特别LOW,一个是炫技成瘾;一个是过分夸大性欲的力量。我实在受不了“性感反派轻佻地摸摸女主角的脖子就能精神控制女主角”这种傻逼桥段,太像常看A片的处男的臆想了。
变态是种基因。
一家神经病!堆砌的符号隐喻,毫无逻辑的杀来砍去
“有时候需要做点坏事,以防自己做更坏的事”
是否喜欢这部电影取决于你是否能放下故事,彻底享受氛围上的阴郁。蒙太奇与构图玩出花这就不说了,片子最凌厉的是物象间的类比衔接,蛋与眼,发与草,盒与柜……构成多空间闭合。混合着装对仗少女私密、杂糅的人格构成,从“三亲”中各接钵其部分。老朴这部美漂作挺棒。
马修古迪身材是好啊……身材是好啊……身材是好啊……慢慢解开皮带(然后勒死人)的动作是sexy啊, 是sexy啊,是sexy啊……#惊悚片观影感想#
太阳底下无新事,细节之处见高低。
拍成这样美其他都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