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通常来说多媒体的方式因为有影像的辅助都会比较通俗易懂,但如果你不了解Bob Dylan,就别指望通过这部《I'm Not There》来了解他,那是我犯下的错。也许《No Direction Home》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Martin Scorsese竟然也会拍这种电影,我原来以为他只会给Al Capone立传。于是我在读了Bob Dylan的维基百科后又卷土重来。Bob Dylan原名Robert Allen Zimmerman,犹太人,1941年生人。影片的导演Todd Haynes用了六位演员表现Bob Dylan不同时期,不同角色,用了不一样的名字,更使用的多线程手法甚至让人感觉本片“扑朔迷离”。
抗议者
Christian Bale在片中叫Jack Rollins和Pastor John。Jack隐射了六十年代早期的Dylan,在这个时期,他创作了许多关于民权和反战主题的歌曲。1963,Dylan和当时极力赞赏并支持他的民谣女皇Joan Baez(片中Julianne Moore扮演的Alice Fabian)曾经参加了著名的民权运动游行,“华盛顿大进军”。正是在这次大游行中,Martin Luther King发表了他著名的《我有一个梦》的演讲。Dylan也逐渐成为人们心目中民权运动的代言人,但是他本人却对此开始反感起来。1963年底,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杀不久之后,他前往接受国家紧急民权委员会的一个颁奖仪式,他带着酒气,质疑了委员会的作用。在此之后,他逐渐远离民权运动和抗议歌曲。Pastor John代表了1979到1981时的Dylan,1979年,他成为一名再生的基督徒。宗教信仰影响了这段时间的三张专辑,Slow Train Coming、Saved和Shot of Love都带有浓重的宗教气息。Christian Bale实在是个了不起的演员,大背头,飞机头,爆炸头都那么有板有眼。
摇滚明星
Cate Blanchett饰演的Jude Quinn。Jude代表了1965到1966的Dylan,六十年代的民谣音乐界,对于摇滚乐的出现与盛行普遍感到不满。Dylan却在1965年的民谣音乐节中,第一次在舞台上使用电吉他表演。他仅演唱了三首歌就被愤怒的听众赶下台,这被认为是他从民谣转向摇滚乐的转折点。1966年5月,在曼彻斯特的表演中,台下的听众冲着他大叫“犹大”,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这个时期,Cate饰演的Dylan总是紧锁眉头,他放弃了原先的抗议歌曲。剧中他说到,“连肯尼迪都不能改变这个世界,难道我可以?难道音乐可以?音乐只是音乐。”1961年,越南战争爆发,一直延续到1975年,也让他了解到音乐并不能承载太多东西。Cate也因在此片中的出色表演,获得当年金球奖最佳女配角。片中Jude有一次匆匆赶来赴约,和四个西瓜头小男孩嬉笑打闹,就是传说中的Beatles。
童年
Marcus Carl Franklin饰演Woody Guthrie。Todd不仅让女人来演Bob Dylan,还让黑人来演,想法着实怪异。Woody Guthrie是Dylan的偶像,他的早期作品受到Woody Guthrie和黑人布鲁斯的影响。黑人男孩Woody对传统音乐了如指掌,他甚至能比火车上的老人知道更多更久远的东西,但那始终都是别人的音乐。在旅行途中,一位女士对他说:“Live your own time, child, sing about your own time”,也让他深受启发。Woody也代表了一个注定了无依无靠,永远生活在路上,“like a rolling stone”的Dylan。
隐士
Richard Gere饰演Billy the Kid。Billy隐射了Dylan曾经出演过的Sam Peckinpah导演的电影《比利小子》。片中在小镇Riddle的隐居生活也表现了Dylan想逃离聚光灯的一种想法。实际上在1966年,Dylan曾经因为摩托车事故身受重伤,一度隐居在Woodstock,他也是这个地方最著名的居民。Woodstock到现在40年了,陶喆也用它设套让听众浮想联翩。李安的新片《制造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和纪录片《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同样值得关注。后者片源很冷,下不太动,听说Martin Scorsese也参加了此片的后期制作,真是个文化人,错看他了。
凡人
Heath Ledger饰演Robbie Clark。在片中,Heath饰演的角色代表了Dylan的演员身份,并涉及了大量他的家庭生活。Heath在片中有一场戏中戏,扮演了Christian Bale饰演的那个Jack Rollins,有点拗口。如果Todd让六个人都用一个名字的话,岂不是变成Dylan扮演了Dylan了吗?片中Charlotte Gainsbourg饰演的Claire可能代表了Dylan的前任妻子Sara Dylan。Dylan于1965年和他的第一任妻子Sara结婚,并于1977年离婚,共有四个儿女。Charlotte扮演的Claire让人印象深刻,但Sara实际上是一名时装模特,舞台剧演员,出身于维明顿。不是法国人,也不是画家,不知道这些是从哪里来的。
诗人
Ben Whishaw饰演Arthur Rimbaud。Rimbaud也是Dylan的极为仰慕的一位诗人,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也经常会引用Rimbaud的诗句。值得注意的是,影片中Rimbaud受审的过程中所说的话都是Dylan在过去访谈节目中的真实资料。他在片中的一段“七不规范”也很有意思:
1. 不要相信穿着雨衣的警察
2. 当心热情和爱情,它们都是一时之快而且飘忽不定
3. 当被别人为起你是否关心过世上的重大问题时,紧盯他的双眼,他就不会问第二次了
4. 不要说出你的真名
5. 如果被要求审视一下自己,也千万别这么做
6. 不要说、也不要做任何你周围的人所不能理解的事
7. 不要试图创造什么,它会伴你一生
题外话,犹太人里影帝影后辈出:Dustin Hoffman,Harrison Ford,Natalie Portman ,Jake Gyllenhaal,Steven Spielberg,Woody Allen,Scarlett Johansson。
参考资料
http://en.wikipedia.org/wiki/I%27m_Not_There
http://en.wikipedia.org/wiki/Bob_Dy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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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有时也觉得女人是无法令人容忍的动物?她们虚荣、矫情,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惊小怪,她们浅薄得有时令你难以忍受。可是,在这部电影里,只有凯特•布兰切特的鲍勃•迪轮才真像他。而凯特,你知道,她是一个女人。
一个镜头,在露天的音乐节现场,舞台上那个一头蓬乱卷发,个子瘦瘦小小,带着墨镜的歌手,一时间令你误以为这是迪伦的录像。就是从这个时候起,迪伦来了,被凯特借尸还魂,而这个用几个不同的人来演迪伦而其中有一个竟是女的的创意你觉得棒极了,可是最像迪伦的竟然是这个女的。
当然,那是凯特的演技好。在《no direction home》里你见过的迪伦,外表跟这个几乎一模一样。瘦小、暗色花衬衫,说到他的特点,用神经质最为适当。他抽烟的样子,他从不正襟危坐的身体,他像个淘气的小孩子一样坐立不安的样子。他是一个梦游者,当他和伙伴们在一起。他是一个过客,当他在新闻发布会上。每个人起初都想搞这个世界,但最后只能被这个世界搞,而迪伦是成功的那个,于是他被当作偶像,连同他所有不合时宜的样子。
但也是在那个发布会上,凯特却不似迪伦。因为那个发布会的录像上,迪伦的眼神是很不安的,他的诚实令人吃惊,他觉得根本无法回答的问题,他就反问那个记者,有些狡黠,仿似一本正经,可你知道他在愚弄那个人,你知道他不想被贴上标签,他才懒得敷衍,他索性把他的一无所知告诉你,请你自己呆掉。可是凯特呢,她让迪伦就像个胸有成竹的,一个偶像,底下是他的粉丝,他君临天下,大权独揽,气定神闲,众人等他开口。但那从不是迪伦想要做的。他一向不需要掩饰他的迷惑,他的神经质,他的自我,他不做戏。而这种神经质,的确常常属于女性。
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得小心保持,才能令自己的灵魂不迷失。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灵魂的遗失在所难免,我们在物欲的欢愉中常常忘记了最初的方向。但是迪伦不是,我记得他那本自传《像一块滚石》给我的震撼,一个活泼泼的灵魂,试图冲破纸面,侵占我,唤醒我,直到觉得自己的,被遗忘很久的灵魂的蠢蠢欲动,那是一颗试图发芽的种子,突然意识到存在的感觉。那本书,非常值得一看再看。我记得迪伦说到他欣赏他的妻子,在于她总是有自己的想法,她和别人不一样。迪伦真是个奇特的人。那是那本书里他几乎唯一提到她的地方。
回到这部电影,演他妻子的那个女演员也很不错。这是这个电影里两个最令我感觉印象深刻的演员。都是女人。这个角色独立、坚强,从来不曾迷失。她拥有的是一颗非常强壮的灵魂。她选择抛弃男人的理由都那么独特——我离开你是因为我爱你,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
凯特一直都有模有样地学着迪伦,那相似度令人惊叹。可是当她坐在车里,摘下墨镜,无法再用身体模拟,只有这张脸时,她毕竟只是凯特。那是在影片的结尾,迪伦说着音乐的意义,它是信仰,它是保姆,它令人不再迷茫。最后,她顽皮地看着镜头,意味深长的眼神,那是一个女人,在饰演了一个男性之后的嘲弄,好像在说,瞧,这就是迪伦,其实这也是我。完美的一个收尾。与角色灵肉合一,但不妨也给它加个小小的调皮的韵脚。在现实与灵界自由穿梭,那就是演员这个工作的令人着迷之处。这个迪伦是迪伦的,也是凯特的。
而女人常常令人惊讶,当她舍弃了虚荣与矫情,她可能比男人更有力量。
(芷宁写于2008年1月3日)
人还健在,就给拍了别具一格的传记片,而且还深怕解读的不够,找了6位演员分别诠释此人的不同人生阶段以展现其丰富的人生历程、独特的内心世界和灵魂气质,恐怕这种特殊待遇非鲍勃·迪伦莫属了。
早在2003年,曾自不量力地打算为鲍勃大叔做个生平足迹专题,却被来自香港的大老板以“如今的年轻人谁还关心鲍勃·迪伦”为由给否了,然而给迪伦这位拥有随心所欲哲学观、神秘艺术气质以及最具时代先锋精神的老人家做个Cover,一直是本人未了的心愿,故而在看影片《我不在那儿》(I’m Not There)时,心情有一点点不平静。
不似其他传记片,不了解其生平的人也能通过传记影片了解一二,《我不在那儿》仿佛是拍给鲍勃迷或至少是知道鲍勃生平的人看的,同时鉴于这部影片拍摄手法新颖,特别就影像技术和影片的艺术性而言,加之6人分试一角又形态各异,更有性别年龄的差异,片长还不短,不太了解鲍叔的观众很容易给看晕了,不仅有可能兴味索然,还有可能越看越迷糊,所以建议时间紧且对迪伦没什么兴趣的人可以不看,这也是这部在结构立意、拍摄手法上创意频出的影片注定要付出的观影代价。
影片采用了一种近似人物事件摘要的手法将鲍叔一生按时间顺序串联起来,编剧兼导演托德·海因斯向来善于“独辟蹊径”(以其所拍卡朋特传记短片《超级明星》为例),此次在这部其导演的第七部作品中,他将这位堪称教父级摇滚大师的人生拆分打散而后又有机衔接,以6种演绎方式来解读剖析鲍勃的心路历程和精神内核,有主观成分,也有猜测成分,更有合理化的推论,而该片原名《我不在那儿,一部关于迪伦诸多猜想的电影》似乎更能说明缘何采用了这种独特的创作手法。海因斯曾表示:“多年来,鲍勃·迪伦从来都拒绝自己以往扮演的角色。他不断地前进又不断地否定自己。我的想法就是用不同的演员扮演同一个人,用差异来诠释这个永远在路上的人。”而海因斯在接受《娱乐周刊》采访时所说的话似乎更能解释其创作理念——“电影从他的生活中汲取素材,6位鲍勃·迪伦会站在一起告诉我们,鲍勃·迪伦到底是谁。”而现实中的鲍勃究竟是怎样的?他可能是所有人,也可能谁也不是!
一开始,鲍勃·迪伦被设定为生活在上世纪50年代的小黑孩伍迪(马考斯·卡尔·富兰克林饰演),这是6个人中唯一的黑人和未成年人,代表着鲍勃的童年时期,且伍迪这个名字取得很有意味,大有向鲍勃·迪伦敬重的美国民谣鼻祖伍迪·格斯致敬之意,也有迪伦是格斯精神的传承者之意。片中的小伍迪很有个性和理想,虽是个小孩,却满嘴的国家和时代,一心想当另一个伍迪·格斯,背着和自己身高相差无几的吉他四处流浪,口中哼唱着30年代的民谣。而迪伦的音乐的确深受黑人节奏布鲁斯的影响,并视伍迪·格斯为偶像(具体细节可查阅朋友袁越(此人也叫土摩托、廖福美)所著《来自民间的叛逆——美国民歌传奇》一书),启用黑人小演员出演,并以伍迪命名这个角色,其用意昭然若揭——代表鲍勃·迪伦音乐的两种起源。片中小伍迪吉他上的“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字样便出自伍迪·格斯那把著名的吉他。
不久,鲍勃又成了迷恋19世纪法国诗人兰波的叛逆青年亚瑟(本·韦肖饰演),此段影片以法庭审判的形式呈现,借用了兰波曾经出逃去巴黎,被当作流窜少年关起来的经历,以暗示兰波对鲍勃诗性这方面的激发作用。不可否认,鲍叔创作的歌词很有文学性,很像诗歌,而诗歌对他的影响非常大——他给自己起的姓氏即来自于诗人迪伦·托马斯的名字,曾有过气诗人问鲍叔:“有没有诗人曾激发你的灵感?”鲍叔回答:“只有两个人,艾米莉·狄金森和兰波。”
接着,著名民谣歌手杰克(克里斯蒂安·贝尔饰演)登场了,并以一曲《The Times They A-Changin》掀起了前卫音乐的风潮。而由朱莉安·摩尔扮演的女歌手爱丽丝乍一露面就令人猜到她扮演的原型是琼·贝茨(贝茨和迪伦相识于1961年,是音乐上的知音,所持观点却大不同,终各走各路)。此段影片采用了人物回访加演出画面重放的形式,讲述了曾经的热血青年杰克是如何随着时光的流逝和打磨从一位民权运动音乐人转变成了谦和而平静的宗教皈依者的,暗指了鲍叔后来对基督教和福音音乐的心系。不论激情青少年还是温和中老年,不论愤怒前卫还是宁静安详,这种经历世事变迁而归于平静的必然,令人感慨怅然。
然后是迷失自我、喜怒无常的演员罗宾(希斯·莱杰饰演),在好莱坞拍一部名为《一粒沙子》的电影。他与女画家克莱尔(夏洛特·甘斯布特饰演,原型即鲍勃的第一任妻子Sara)迅速堕入爱河,婚后生有两个孩子。这是一段比较私密的鲍勃往事,这种状态的鲍勃不太为人知,属于家庭却面临着瓦解,受大众欢迎却并不快乐,不仅家庭即将分崩离析,朋友也渐行渐远。
接下来,最具震撼版的鲍勃·迪伦上场了,许是在鲍叔男人的皮囊下还隐藏着一些别的什么——在新英格兰爵士与民谣节上,裘德(凯特·布兰切特饰演)勇敢地迈出了向电声转变的第一步。台上的他激情肆意,台下的他细腻而敏感,阴郁而孤独,神情飘忽而闪烁,举止神秘而离奇,或许正因为此时的裘德是一位处在音乐转型期的名人,他的力图改变引发了争议,他必须接受一些采访、参加一些活动和时尚派对,回答一些不着四六的问题,这种压抑无趣的气氛令他踌躇困惑不安,脾气行为也越发古怪,或许他自己也不明确想要的发展方向。很显然,这虽是女扮男装的表演,但行头、举止却很像鲍叔本人,而那大大的墨镜、卷曲的乱发、深陷的双颊正是鲍叔在《告别过去》时期的经典造型,导演的这种安排似乎颇具意味。
最后这段仿佛寓意着迪伦对公众关注的逃逸,看似应照了迪伦遭遇致命摩托事故后,消失于公众视线的一段经历。导演将鲍叔变身为隐居在小镇的通缉犯比利(里察·基尔饰演,在历史上确有比利其人,属亦正亦邪类劫匪,很多西部片都以他为主角),隐居山林的比利躲避着追捕,却无法就此隐没自己的个性,在弱小遭受欺凌时,他依旧挺身而出,从而再次入狱,又从牢里逃出,重复逃亡之路,当他跳上火车时,发现了一把写有“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字样的吉他,暗示着不论怎样,鲍勃·迪伦都无法放弃他音乐的烙印。
可以说,《我不在那儿》已非传统意义上的传记片,在结构节奏和演员使用等方面都突破了惯例俗套,每段故事都表现了迪伦那善变多样性格中的一面或几面,并以出人意料的解读方式将其人性的多面与身份、角色充分搭配,且分别与不同的主题相契合,配以各个时期鲍勃的音乐作为其内心或行为的注解,十分讨巧。
同时,导演还在影像画面上做了创新,场景调度大且丰富,色彩也随所表现主题而做着相应改变,仿佛在迪伦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之间做着不同层面的探求。如在亚瑟和裘德这两段故事里,采用了黑白画面,小伍迪、罗宾和比利这三段则采用彩色画面,杰克这段在表现回忆时为黑白,呈现现实时又用彩色。当然过于丰富的影像变换不见得各个都用的有效果,如裘德段落演唱会的表演又穿插着非现实的快速剪辑的光影元素,该片原本就繁复冗长,又在这段黑白纪实的影像风格中加入了眩目的MV感,显得不搭调,从而消弱了这段在精神层面的那种沉思凝神感。
另外,这部影片充满了太多的时代信息,战争泥沼、总统遇刺、黑人解放、著名演讲、女权运动、音乐革命等等,不少观众在看时会觉得有点累,其中,很多彼时美国名人相继出现在纪实画面里,也令人分神。有时候,一部影片给予的太多,不一定都好,观众既要琢磨6人分饰的同一角色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内心层面,又要欣赏影像场景、光影技法的独特新鲜,还要辨析上世纪60年代画面的颗粒感,偶尔在色彩上还须甄别其是在寻觅精神轨迹还是在呈现世俗风貌,2小时的观看时间,全身心都很忙,虽然这对导演海因斯的粉丝和迪伦拥趸们来说不算什么,但并不利于影片在大范围内的进一步推广。
就各演员的表演而言,小孩马考斯·卡尔·富兰克林的伍迪十分讨巧,孩子的身躯大人的思想却还能做到令人观看舒服,实属难得。克里斯蒂安·贝尔最为神似的,也最为真实自然,鲍勃那“乡下人的口音”、那似被烟熏火燎过的歌喉、那吹口琴时的微微低头、回答问题时的古怪神情,几乎令人以为那就是年轻时的鲍勃。而影后凯特·布兰切特的迪伦则最为形似的,将身处争议时期的迪伦拿捏的颇到位,表演很有层次感,神秘而苍白,疲惫又桀骜,放浪且尖刻,有思想却矛盾,那吸烟的样子、那摸着下巴鼻子的模样、那走路的姿势,宛如鲍叔入镜。也正因为她的反串表演,令观众感觉到这不是主创们在单纯的还原或模仿的鲍勃·迪伦,而是探索、寻求、试问鲍勃·迪伦。其他3个迪伦表现一般,理查·基尔不出彩也不掉价,本·韦肖貌似有点过、有点拿劲,希斯·莱杰表演平淡,可在表现鲍勃发脾气时又有点出头,如鲍叔对待无聊记者的态度顶多是不搭理冷冷地走开,而非希斯·莱杰表演的那样像冯导似的骂着“去战斗”。其他配角如夏洛特·甘布斯和朱利安·摩尔的演技则一如既往的出色。
片名源于鲍勃·迪伦的一首并不算出名的情歌,出自《地下室磁带》,这是一张极具试验性的私自出版专辑,发行于上世纪60年代末,歌词大意是男主人公打算离开他爱的姑娘独自上路。歌中这样写道:“我总是在诱惑面前犹豫不决,现在诱惑不再跟随我,但我已不在那里,我已远去。”
或许,鲍勃也并不在这部影片中,谁知道呢,或许答案在风中……
(
http://nicolew.blog.hexun.com/16159911_d.html)
看这部片子之前并不知道Bob Dylan是谁,只是被剧情简介中的六个主角给吓到了——一个人物居然需要六个人来分饰他的不同面。华丽的表现手法,夸张的思维方式,错综交错的回忆片段(是的,我愿意叫它回忆,仿佛只有回忆才可以这样鲜活、跳跃)。很多人说,如果你不了解Bob Dylan,那么就会很难看懂这部片子,但是你一定会爱上他。是的,正是如此,我没有看懂这部人物传记般的电影(是的,仿若传记,但绝对不是传记)——即使短短的两小时就讲述了一段人生,恍错之余,我无法了解一个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家庭背景、性取向(这在一般电影中是几乎是显而易见的出现的),知道的只是他喜欢抽烟,习惯用简短的措辞,似乎不大尊重女性,但还是通过导演高超的艺术手法悉获了丝微他内心的想法。
一、“我接受这场面里的混乱,但我不知道它是否接受我。”
感:通常,我们说,不要等环境适应你,需要做的是主动去适应环境,这种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但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即使接受了环境,那么环境是否能接受我。放在现实的生存法则中,答案是肯定的,但我想,Bob说的可能不是一个结果或答案,而是,我是以何种方式去适应的,这一方式,过程。
是随着这场面乱而乱吗?抑或是乱中求静,出污泥而不染,达到心中无我之境?倘若选择了前者,那么你即成为“场面”所遗弃的人,因为你永远都是尾随于它的,永远都无法揣测它;如若选择了后者,你就是那个掌握了主动权的人,“场面”仿若为你而形成。
二、天使悬梁。
感:这个词给我一种特别的感觉,忘记当时出现在电影的哪个片段了,亦即不清当时说话的氛围场景了,只是那种残酷的感觉久久未曾消退,眼前涌现的是Bob去“祭奠”耶稣的画面,嘲讽轻浮的笑容挂在他轻狂不羁的脸上——恶魔之子。
信奉上帝之人必信自己为上帝之子民,上帝始终是关注着自己的。其实信不信上帝无关紧要——毕竟只是不同方式的精神寄托。我自己不信奉上帝,因为我坚信的是,不论境遇多么糟糕,是否会有好转,始终会有爱我的人注视着我,不离不弃。
三、对于隐藏的生活来说:1 永远不要相信穿着雨衣的警察;
2 对于爱情充满热情(这样是很快速的方式);
感:不仅仅是对爱情充满热情,Bob想表达的只是一种理念——当你觉得生活空虚无味时,那就试试对你感兴趣、符合你价值观的事注以更多的热情,这样,必有时光飞逝之感。
3 是否对社会问题关心(在那些询问人的口气中探寻一下,他不会再问你第二遍)
4、5 永远不要说出你的真名
当有人看着你时,永远不要看
最忠实的拼搏,有着不同的背景;
6 永远不要说,或做任何事,对你来说无法理解的事,这是无法理解的现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谜;
感:对于有些事,我们确实没有必要探个究竟。即便是这样,我们依然无法抑制好奇心,不去探个究竟。
对于普通人来说,人性怎样,道德准则究竟是如何规范的,人类进程究竟会怎样,似乎都无关紧要,我们只要照着大多数人做的那样去做就够了,考虑太多可能会使我们更痛苦;我们能够认识到世界的不完美,太多的思考可能会使我们处于卑微羞愧的境地。
人在不同阶段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人生观价值观亦会发生改变,我们的思想却不能因此而止步——及时它会变,我们需要做的是思考先于变化,不是为了,控制发展的趋势,而是为了在变化发生时更早更好的适应它,引导它。
有人问,有没有必要考虑人生意义。当然是有必要的,而且是伴随着每一阶段的,不论思想先进与否,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思维趋于成熟的过程。
7 永远不要创造任何东西,它会背叛你、跟着你,一直到你余下的生活。任何人从来都不会改变。
感:创造是一件可怕的是,它像魔鬼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魅惑人的思想。
有些时候人们惧怕改变,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达尔文进化论解释的就是一个创新、改变、进步之说,由此,我们可以这么说,惧怕改变只是表面的,内心追求刺激、冒险、激情才是实质的,即便是佛陀,也在追求精神上的更深层次的升华。
至于“任何人从来都不会改变”一说,我想,指的可能是人的本质。
四、最古老的生物在这里被发现,不管你愿意与否,它确实的存在。
感:存在学说,一直以来都有很大的争议。我不想就唯物论,唯心论,人本主义,存在主义讨论什么,因为这本来就是没有答案的——思想的差异导致意见的分歧是理所当然的。
这里仅仅摆出的是Bob的个人观点。
五、在乡村的某地,激情被召唤,尽管歌曲有些怀旧。
感:激情一点即着,即使媒介是那么微不足道。
六、“性、饥渴、嫉妒,是常人无法摆脱的三剑客,可是我摆脱了。”
感:人本性欲望的丑恶该如何摆脱(倘若你认为性、饥渴、嫉妒是丑恶的话,至少我不这么认为)?当你全心致力于探求人生观价值观,致力于信仰的完善,致力于自己的追求,那么你便心无旁贷。若还是无法摆脱,只能说明你投入地还不够——当然,这一点很难做到。
七、物欲横流的世界,令人眼花缭乱,你需要的是冷静自己的灵魂,扪心自问,我的灵魂感到自责吗?
感:圣人每日三省,省的是什么?
我们常常列出一堆清单陈列自己的罪过,我们陈列的是什么,为何陈列,是把罪过陈列出来,貌似反省,实则炫耀自己品质的丑恶、聪慧过于常人吗?反省变得形式化,对自己的敷衍,是对自己反省承诺的一个报告。扪心自问,我的灵魂感到自责吗?
九、音乐与信仰的关系。神游,自由的感觉愈加强烈,冥冥之中感到上帝注视着我。《自由之歌》为上帝而唱。
音乐是一种言辞,我可以离开女人,但我离不开言辞,音乐是一种宣泄工具,音乐包括各种信息,歌曲让我忘记死神。音乐,就算各种肤色不同的人,都可以感觉到同一种感受,在乎我们,因为人与众不同,用心聆听,音乐是一种信仰。
歌手的代名词,为什么去流浪。扪心自问,什么是自由。(流浪,)我只想改变自己,我憧憬前方将会发生什么。
I’ m not there, I’ m gone.
附:这篇感想写得很零乱,也就是看过这部影片后的一些琐碎想法,大家勉强凑合着看吧。
最接近Bob Dylan 精神实质的一部传记片。
这种形式不是很喜欢。
感谢吉大艺术院线放映此片。感谢豆瓣维基让我了解了一点知识,不至于看的一头雾水。感觉这部电影还是太文艺了,把性格拟人化,多线叙事和人物传记虚实结合,如果不了解鲍勃迪伦的话真看不下去啊,我同学就忍不住走了。。。凯特布兰切特女扮男装演鲍勃迪伦,居然能做到神形兼备,可塑性极高!好演员!
It's not very easy to follow without knowing much about the life of Dtkab, One of best Biography films I've seen though.
可能这就是传记片唯一的形式——承认它只是由演员所扮演的虚构故事,要抹除一切地用虚构还原出一个可能存在的形象。
追逐coco的那场戏 用的竟然是费里尼的卡萨诺瓦中 所谓otherworldly Nino Rota music
有人感叹说:“电影公映以后,Cate定会成为全世界女同志们的集体爱慕对象”这话儿不全然对,因为不止女同志爱慕,她还能把直女变弯。。。帅得太没天良了女王啊。。。TAT
花哨的无聊
好、好巨大的卡司阵容啊。碎片式的故事。凯特布兰切特实在是 - 惊艳都不足以形容!(11.27.2015重看,彭尼贝克美学)
【B】堪称转场百科全书,所有转场方式都用尽了。电影在我看来很矛盾,形式晦涩,给不认识鲍勃迪伦的人看不懂,内容平常,对于足够了解他的人又没必要。
不了解bob dylan的不太看的懂,正如我,此片日后必然要重看。另,凯特布兰切特的演出无可挑剔。
能在终场之后让人翻出highway 61 revisited重听,这就是迪伦先生的魅力所在。此外,狂赞Cate Blanchett的扮相和演技。
整部看下来很跳跃的感觉 听着歌儿也畅快 想起了Bob老爹的许多往事……歌迷不能错过~ 6个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穿插进行 表现手法接近迷离 但也不妨碍怀着热爱理清思绪 CateBlanchett神貌皆似 当然也少不了酷酷的Bale啦!完全大爱 大赞!
六人饰一角,人生皆碎片。我不在我在的地方,我总在我不在的地方。
这是一部“导演心目中的鲍勃·迪伦传记片”,电影非常怪异地启用六位演员扮演鲍勃·迪伦的六个方面
令人喜欢的传记片拍法:每一个角度、每一块“碎片”的纪录再去还原和拼成一个完整的他。几个部分的演绎和质量都挺高的,但最爱的画面是Richard Gere在火车上唱着“She's gone like the rainbow”,最喜欢的扮相是Cate在车上说着“不是民谣歌手”。爱Todd Haynes更多一点。
蝙蝠侠迪伦vs小丑迪伦
托德是真爱布兰切特啊,最英俊不羁的一段鲍勃迪伦全汇聚到女王身上。卡司也是非比寻常的豪华!用六个人描绘巨星不同时期面貌,导演玩的花里胡哨精彩之极,记录西部黑白审视史诗风格,妙趣横生。音乐更是一级棒,台湾译名真他妈好!
Cate Blanchett让我惊呆了!!Charlott Gainsberg非常美!!!小黑人演得很好~ 但太风格化,看着累。
用不同的演员来演绎人的一生中不同的经历与侧面,单独抽离塑造,多么天才的想法。个人最喜欢小孩子那part;本老师的部分则太少了,但听他讲台词已属享受,更何况爆炸头音乐人造型好看又灵光;Blanchett的确令人惊艳;我并非Dylan的歌迷,却非常享受这部戏,远距离探究一个人物使传奇更为传奇,这是传记片诚实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