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年之后,波兰斯基自己拍了一版《雾都孤儿》,把大卫里恩版不太顺的地方捋得更加流畅自然,情节和内涵的侧重也有不同,但相比之下比较平庸(可能不比也比较平庸)。 结尾大唱人性赞歌时显得有些尴尬。 大卫里恩出色的戏段就会闪闪发光,闪耀出大师般的光芒。并且表现出了狄更斯的幽默,还有一种文学的天真。
电影改编自狄更斯的同名小说,原故事创作于1838年,先后8次被搬上了荧幕。1968年的这次改编不一定是最精彩的,但毫无疑问是历史地位最高的。小说原著,用尖锐的笔触,揭露和批判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丑恶现象。而这部电影,通过歌舞剧的表达形式,淡化了冲突,突出了童话般的童趣。闲话少叙,大家就耐心的听我吹一吹。这是从1951年以来,第6部得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歌舞剧。画面处理的美轮美奂,对于一群孩子们的调度也接近完美。当然更重要的内核,我会在下文中展开。
故事开篇就在一所济贫院中,这是19世纪中叶,英国社会的独特产物。其作用就是以工代赈,让广大贫下中农,能够有饭吃。彼时的英国,刚刚打败了拿破仑的法兰西帝国,正式问鼎世界第一强国的宝座,但广大劳动人民和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也发展的愈演愈烈。这一现象,被一群小演员,用一场集体舞的形式,表现的活灵活现。哪里有压迫,哪就有反抗。贫下中农的弃儿,奥利弗被众人推举出来,准备去进行反抗。但有道是,枪打出头鸟,第一个冒头的人,肯定是被镇压的最惨的人。
一群脑满肠肥的资本家官员,决定将奥利弗卖掉。因为这种不满于压迫,和现状的人,很容易导致整个群体的奔溃。于是乎,这个可怜的孩子,在一个白雪皑皑的寒风中,被人像一条狗一样的牵来牵去。直到一家棺材铺前,由一位叫苏伯雷的店主,买下了奥利弗。于是奥利弗得到了一个新的身份,出殡专员。他那种与生俱来的优雅和礼貌,让他几乎没有经过什么培训,就能够从容的应对这个岗位。但他似乎具有一种卓尔不群的反抗精神,这让他与另外一个学徒发生了激烈的冲突。闯下大祸之后的奥利弗,被众人关进了地下室。在摆放着各种棺材的地下室里,奥利弗思念起了他的妈妈。虽然他从来也没有见过她,不过这不能阻止孩子们童真的想象,不知道是老天开眼,还是奥利弗的母亲显灵。奥利弗发现地下室的窗能够打开,逃出升天的奥利弗感觉天高海阔任我飞,天涯海角任我闯。因为当时英国有条法律,如果一个奴隶逃到城市里一年不被抓住,那他就将获得自由,所以他义无反顾的出发去了伦敦。
一路的风餐露宿,最后搭乘着运菜的马车,奥利弗来到了伦敦。这位极具反抗精神的少年,也不知道会在这里遇上怎样的奇遇了。初来匝道的奥利弗,很快就遇上了“小滑头”道金斯。道金斯一眼就从众人中,发现了这位乡巴佬。人小鬼大的他即刻开始盘算起,如何利用萌呆的小奥利弗进行偷盗的事情。在许诺了免费的住宿后,带着奥利弗带回了他们幽暗的巢穴,在这里有一个叫法金的老绅士,正等着他们。影片在这里,并没有像原著中那样,把他描述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教唆犯,也淡化了他犹太人的身份。显然导演,并不想让这部电影,陷入无休止的民族沙文主义之中。这位老绅士,是当地一个盗贼团伙头领,教唆着一群孤儿帮他去偷盗。盗贼集团其他的成员包括:美丽善良的南希和希克斯先生,希克斯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电影中的恶棍,一股与生俱来的邪恶气质,贪念和欲望左右着他进行破坏。美丽的南希则是这个大盗的情人,是他花了3英镑买下来的情人。
希克斯和小滑头,还有另外一群孩子们负责偷盗,而老绅士法金则负责销赃,以及新人的培训工作。这样的模式维持的相当不错,众人中年纪最大的法金,在维持了偷盗集团的同时,还不忘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他在众人的赃物中,挑选合适的物品,藏入了自己的小金库。某个晚上,不巧正好被奥利弗发现了,虽然奥利弗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笔怎么样的财富,但法金依旧非常的紧张。这种机警和狡兔三窟的性格,为他在影片最后能够逃出生天,埋下了一个很好的伏笔。第二天南希小姐找上了门来,来跟法金讨要昨天希克斯的,那批账物分成的钱。南希小姐的上门,让众多孤儿感到很兴奋。小滑头更是借机把妹,高唱起为了心爱的女人,什么都愿意干的歌谣,这让南希小姐乐坏了。她也正好观察到了,新来的奥利弗。并且马上被这位彬彬有礼的小绅士迷住了,可能南希小姐是有某种难以言状的正太控吧,也可能是母性的发作。影片在这里,并没有太好的解答这一点。
在短暂的培训后,菜鸟奥利弗开始上街实践,配合小滑头进行一些偷盗生意。虽然小滑头得手了,但是有些紧张的奥利弗,被当成是犯人,他别无选择的开始逃跑,但终究因为人小力弱失手被擒。奥利弗被捕的消息,很快传回了贼窟,法金和希克斯都很害怕,奥利弗会把他们招供出来。所以决定让南希,到法庭上去打探一番消息。在法庭上,主审法官是一个荒唐的醉汉。他一边喝酒一边对案件进行剖析,最后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判处奥利弗的罪行,导演在这里很好的嘲讽了美国式法院,对于善恶的分辨能力。就在此时,有一个正直的人站了出来,他表示他目睹了一切,并证明奥利弗并没有参加这起偷盗活动。于是奥利弗奇迹般的,当庭被判处无罪释放。被偷钱包的布朗罗先生,因为冤枉了奥利弗,而感到万分的歉意,所以他决定把奥利弗带回家好好招待几天。一直在法院外等候的,法金和希克斯在得到南希的回报后,长舒了一口气。但他们依旧害怕奥利弗,会出卖他们,所以让小滑头继续跟踪他们。
布朗罗先生是个体面的绅士,小奥利弗在布朗罗先生家得到了礼遇。导演通过奥利弗的视野,表达这里有鲜花、牛奶、整洁的街道以及收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不幸的是,奥利弗还是被那些盗贼盯上了。南希希望希克斯能够放过这个可怜的孩子,让他就此过上美好的生活。但害怕被揭发的希克斯,容不得半点质疑。一番争论之下,深爱着希克斯的南希,决定帮助他一起诱拐奥利弗。这种盲从的爱情,最终也导致了南希悲剧的命运。众人趁着奥利弗帮布朗罗外出跑腿之际,用计将他擒了回去。重新回到贼窟的奥利弗,与希克斯爆发了冲突,就在希克斯准备动手之际,矛盾的南希救下了奥利弗。老谋深算的法金,也遭到了希克斯的威胁,这让法金有了上岸洗白跑路的想法。但法金发觉身无傍身之计,又觉得自己这样一个有污点的人,或许已经无法融入正常人的生活,只得暂时按下跑路的想法。
布朗罗先生突然发现,奥利弗是他侄女的孩子。这让他对于奥利弗的走失,万分焦急。电影在这里并没有交代,奥利弗的父亲是谁,以及母亲为何会在怀孕期间跑路,而不是将他托付给有钱的亲戚。导演可能是想要通过小男孩的遭遇,对那些不负责任的年轻父母起一些惊醒作用。与此同时,希克斯开始强迫奥利弗成为他盗窃活动的助手,这样能够将他带着身边,并且进一步监控这个反抗心很强的小男孩。不想看到奥利弗堕入深渊的南希,决定去布朗罗先生家告知真相。 得到侄孙消息的布朗罗,与南希决定晚上12点在伦敦桥上汇合,南希会将奥利弗还给他。但当天晚上,希克斯带着奥利弗开始了。他们这对组合的第一次偷盗行为。可惜奥利弗,天生就不是干这行的材料。整个行动最终以失败告终,希克斯差点失手被擒。逃回来的希克斯,并没有放松对奥利弗的管制。无奈之下,南希想出一招偷梁换柱的办法,把奥利弗带走了。但很快就被希克斯发觉,并尾随而至。南希在试图组织希克斯重新掳走奥利弗时,被失去人性的希克斯打死。这让希克斯失去了最珍爱他的人,而他的狗也抛下了他。为了这么一个孩子,搞的如此众叛亲离又是何必呢。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导演希望通过南希这个角色,去点醒一些迷恋上恶棍的叛逆少女。同时也表达出了,女人应该要独立,而不是简单的成为男人的附庸,因为这样才能避免被男人因为某些利益而牺牲。
不知悔改的希克斯,带着奥利弗逃回了贼窟。布朗罗等在发现了南希的尸体之后,带领大队人马在希克斯的忠犬牛眼的带领下,一路尾随并困住了希克斯。希克斯此时依旧不知悔改,并做起了困兽斗。布朗罗先生的大队人马,也惊动了法金和他的那群孩子们。整个贼窟,就好像树倒猢狲散一般,四散逃亡。在逃跑过程中,法金不慎将留给自己的养老钱,掉落进了沼泽里。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最后却是一场空。这场闹剧,最终以希克斯被击毙而告终,奥利弗被布朗罗接回了家,变成了真正的贵族少爷。小滑头和法金,看到希克斯的遭遇后,也突然幡然醒悟,决定洗手上岸做个好人。尘归尘,土归土,影片也到此结束。
影片对原著进行了有目的性的改编,坚持了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让坏人得到了应得的惩罚,而好人则得到了好报。让人感觉只要你放下屠刀,还是能够重新回归正常的人生活。这种改编,其实是有违原著作者狄更斯原本想要批判的一些事情。美国编剧们,通过他们娴熟的电影工业技术,把美国式的价值观,注入了其中。让想要逃避,现实压迫的人们,得到了一个宣泄的途径。不过值得肯定的是,影片最终的结局,其实是符合当时美国伟大的社会的概念的。1964年时的约翰逊总统率先提出了这一概念,其宗旨是要向贫困宣战,来解决越来越严重的贫富差距。同时加大了对于穷人和黑人学生的教育,让他们能够跟上现代化美国的节奏。如此美好的社会憧憬和宣传下,这部讨巧的电影,正好能够作为推动美国民意的良好杠杆。通过对于贫困儿童的描写,可以让富人阶级更加的慷慨。通过对于流浪儿童的偷盗集团的描写,让国会更加的重视这些问题,而不只是忙于党争。也通过树立一些友善的白人形象,来缓和越来越激烈的女权运动、黑人运动的破坏。美国人最终的目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天下大同的目标上,中国人和美国人其实都是一样的,所以为何不联手找找机会呢。
一个可怜的小孩,居无定所!还要被别人故意陷害!真的生活不下去了!
到底是什么让他还有勇气活下去?
是对父母的期待?是对兄弟姐妹的期待?是对这世上还有好人的期待?
那如果是父母抛弃?兄弟姐妹嫌弃?世上本就没有好人呢?他还会有勇气继续活下去吗?
很可笑!现实社会是看不起孤儿的!他们嫌弃孤儿没有家教!没有规矩!没有文化!可他们也不想这样啊!
人生来就是受苦的!学会放弃吧!
这是一部拍得非常非常用心的电影,无论是大部分演员精湛的演技还是众多宏大的画面都让人无可指摘。唯一的遗憾就是不够还原。但转念一想,既然是改编,总会有编剧、导演的自我发挥,总会对原著有取舍,便也罢了。
除去高中音乐课上老师播放的,这算是我看的第一部歌舞剧or音乐剧?一开始是很不适应这种剧目的,因为众多人物的行为动作要配合音乐和唱词,会格外地统一,甚至感觉有些刻板;但习惯之后觉得还不错,通过音乐和舞蹈来表达主人公的心境、表现环境氛围,其实也别有一番魅力。
电影中有两段歌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处是Oliver刚到伦敦时,街上繁忙且热闹,人们忙碌、开心又充满干劲,这无一不显示出工业时代上升期国家的精气神,同时也反映出主人公“逃离”苦难之后的开心以及初进城的新奇。另一处是Oliver在Mr. Brownlow家初醒来时,他站在窗台眺望清晨的富人区,明媚的阳光、湛蓝的天空、娇艳的红花、青翠的绿树、整洁的街道、活跃且快乐的人群、喧闹而有序的叫卖声……观众和Oliver一样由衷地感受到这个清晨的美妙,更不想失去这样的美好,同时也和后面再度陷入黑暗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两处盛大的场景不仅极好地渲染了氛围,更给予了观众美的享受。
整部影片的画面似乎只分明暗两种——一边明亮且充满生气,一边黑暗且可怖。这样鲜明的对比确实很能调动观众的情绪,却略显单调了些。不过对于音乐剧来说,这样简单的表达似乎也不错。
至于人物,首先要说的是Dodger。这个小演员的演技真的很好,尤其是眼神戏,表现得更是传神到位,配上他的所作所为,实在对得起“机灵鬼”这个称呼。尤其是影片的最后,明明坏人的下场昭然若揭,他仍然“不忘初心”地趁众人抬头看Bill时盗取了一个钱包,真的机灵。他的形象似乎没有原著那么讨嫌,但他让书中那个小坏蛋完完全全地活了过来,实在让人眼前一亮。
其次要说的,自然是本作中除Oliver以外的另一个中心人物,Fagin。书中描写的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几乎是人人得而诛之;但影片中的他似乎还有那么点悔过之心,好像不是那么地想要置他于死地了。关于他的情节,两个原创很是亮眼。一是逃跑时不慎打翻“百宝箱”,使得半生“积蓄”落于沟渠;一是诸事皆定时明明准备迎接曙光,却仍然控制不住地和机灵鬼重新踏上盗取不义之财的道路。一处是慌乱和心痛,一处是犹豫过后甘于堕落的坦然,让人在倍感幽默的同时对这个老头的人生充满了唏嘘。
另外两个人物,Nancy和Bill Sykes,同样重要且出彩。Nancy深陷黑暗却心存光明,她不愿摆脱却也不愿善良的人陷入,她有点小智慧却又不够聪明,她心中有爱却也死于不该存在的爱。她是个好姑娘,可惜不得善终。Sykes是个比Fagin更可恶的强盗,影片对Fagin的可恶似乎呈现得有所保留,但对Sykes的罪恶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他是由内而外的坏,心中没有一丝的善念,对所有人都能够实施无差别的攻击,包括“同事”“朋友”,包括枕边人,更包括始终忠于他的狗。这两人都能给观众留下极深的印象,但我觉得他们的形象还是更得益于原著的精妙,演员的表演属于是锦上添花。
最后再说一说影片的情节。先说几个区别于原著且让我有些失望的改动:
1、Oliver蹭车到伦敦而非走了七天。这似乎让主角的悲苦得以减弱,对主角的“惨”表达得有些不够。
2、更改了Oliver的身世,删去了Mrs. Maylie一家的相关情节。这部分是我最大的遗憾了,事实上我非常希望能看到Oliver在Mrs. Maylie家生活、成长、学习的那部分情节,我非常期待看到一个饱经黑暗的孩子在面对得来不易的平静幸福时的满足和快乐。
3、改动了Sykes的死法,让他被枪打死而非自己吊死。虽然他死后还是吊在空中让众人望了许久,但这种死法明显没有自己吊死来得爽,那种恶有恶报的感觉似乎也不够强烈。
其余就不再多言了,无论是遗憾还是惊喜,不论它是否完全忠于原著,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部非常棒的电影,值得一观。
最后记录全片最动听的唱词:
Who will buy this wonderful feeling? I’m so high I swear I could fly. Me, oh, my I don’t want to lose it. So what am I to do to keep the sky so blue? There must be someone who will buy.
Who will buy this wonderful morning?
真是美好而又忧伤啊……
看这部电影全程就一个感受,恶心。说一下原因吧: 首先,这部电影粉饰了狄更斯时代儿童的悲惨境遇。除非来自英国的上层阶级,否则此时英国的孩子们会受苦。他们当然不是到处唱歌跳舞! 其次,音乐听起来都一样,真的很容易忘记。没有欧文柏林,科尔波特,哈里沃伦,罗杰斯和哈特,伦纳德伯恩斯坦,艾伦杰勒纳斯写了这个分数。 第三,整个演员阵容都很糟糕。一个人无法识别、关联或感受他们所描绘的任何角色。 任何喜欢这部电影的人一定是聋子、瞎子或无意识的。
So what am I to do to keep sky so blue? Anything for you, my dear. 同是歌舞片,这个比芝加哥更好看,我看的版本是147分钟的。
于是收留了他,奥利弗的生活能够从此走上正轨吗
相比其它版本,歌舞让人忘掉了阴冷潮湿,奥利弗的命运不见得糟糕,尽管孤儿院棺材铺扒手窝的日子不太好过,快乐总是存在的,扒手窝就像个大家庭,热热闹闹的,奥利弗的运气可以说让人羡慕,到伦敦不久就找到了大户人家的亲人,而窗外是轻快的,幸福洋溢。
初中看的小说...现在还能记清楚...说明我当时可能看了很多遍
黑白光影塑造出的经典。
高中英语课上看的,情节很揪心,结局是美好的。
导演里德竟然以如此抢镜霸屏载歌载舞的方式去讴歌伦敦底层人民热爱劳动怡然自乐?不管其意图是否为了平衡选材小偷故事经典可能在六零年代西方社运高涨时期可能落下的媚上争议,起码美学范畴之内有点过于刻意和闹腾了。劳动韵律节奏谐趣其实拍成北野武座头市那样也就差不多到头了。倒是对着镜头独唱的形式比较适合大部头名著改编,因为换作正常叙事写实剧情你不可能让角色将大段内心活动自己说给观众听!……整体来看,歌舞元素稀释了小说原本的黑暗残酷面,所以一直演到该元素最无法融入的第三幕,也就是奥利弗被绑架、南希惨遭毒手、牛头梗反戈一击,戏剧张力才真正出来!演员也才真正进入到他们所熟悉和擅长的表演情绪状态,特别是费金的扮演者奥利弗·里德(巧了!与主人公同名、与导演同姓)review the situation,三星半。
在波兰斯基里如此悲悯又催泪的故事很佩服也很诧异导演竟然拍成了歌舞片,在我眼里虽不如波兰斯基版本的那种名著韵味浓,但是比48版要有意思的多。要知道改编名著最大的致命伤是过于刻板加平淡。这是2002的《芝加哥》获奖前的最后一部歌舞片。
85/100 歌舞片其实和漫画更接近,漫画可以通过简单一个画面配上文字表达角色所思考的内容,歌舞片可以用歌唱直接抒发感情,表达方式相比一般的表演要直接的多,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展现富有层次的演技个人觉得更加不易,本片群戏质量很高。(查了一下当年的小演员Jack Wild都去世10年了)
歌舞编排生动有趣,与叙事的结合流畅自然。
个人认为是值得刷好几遍的电影!真的很经典
书太厚,了解名著只能靠电影。故事基本清楚了,作品能成名应该源于当年展现的社会性。但电影未必好,似乎歌舞不适合承载这个片的内容。事实也如此,花大时段用歌舞来展现的总是零碎的情节,真正重要的关乎人情冷暖生离死别和人物命运的部分却很流水账一笔带过。歌舞可能是当年的商业模式,虽然没有撒毒鸡汤但放在今天会不会就同张一白式的不好好讲故事动辄就来段MV穿插如出一辙呢?演员很棒,摄美音剪都很棒,猫头鹰和狗也很棒,整体来说就是老式的文艺作品商业化
和波兰斯基版相比各有千秋,音乐剧带来傻乎乎的可爱气质。可是正太主角演的好烂。
音乐只能算是马马虎虎 一些不错的场面调度 无比冗长 就连开幕中场散场的定格画面都那么漫长 一开始还有长达4分钟的演职员字幕+素描剧照 几欲吐血 原始歌舞片神马的和类舞台剧电影是我最不喜的早期电影形式 其讨厌程度可与后来的DOGMA95和伯格曼有得一搏
⒈看到大街小巷、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们载歌载舞的场景,让我都快怀疑是不是所有英国人都能歌善舞了?囧……⒉饰演奥利弗的马克·莱斯特颜值不错,不过饰演道奇的杰克·瓦尔德演技更为我赞扬,两人初次相遇后,道奇亮嗓边唱边跳的长镜头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上豆瓣发现他提名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惊喜一下(偶然发现1971年的《两小无猜》他俩也一起出演,再次惊喜一波);⒊奥利弗最终因祸得福、在与富人朗罗先生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扭转命运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然而其他的雾都孤儿还是得继续他们穷困潦倒的生活……
没电影版好玩,画质也有些老。但是竟然这种片子也能拍成音乐剧太厉害了。向小说作者和导演致敬一下下
镜头感好,配乐不错,小主演是败笔
喜欢这个孩子历经那么多,始终那么乐观,那么纯洁,那么坚强
当小奥利弗端着破碗可怜兮兮地问:能再给一些嘛,他已经赢得了所有的观众;小学时看的原著,记住的细节也不会比电影呈现的少,两多小时的歌舞剧,浓缩剧情不到半小时
能把这个故事拍成一部歌舞电影,实在是佩服导演和编剧的功力。歌舞虽然不错,但是这种形式确实不是我的菜,酒馆那一段歌舞印象比较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