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女导演伊莎贝尔·科赛特,根据英国当代女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同名小说改编的剧情片。 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Penelope Fitzgerald,1916—2000),英国当代杰出女作家,她的作品被一些评论家奉为当代英国小说经典,《时代》杂志曾赞誉她是“英国最优秀的两三位当代小说家之一”。1978年,《书店》获英国文学最高奖布克奖提名。 酷爱阅读的寡居女人格林夫人突然有一天决定,要在镇上的老屋开间书店。而镇上的人们,从权贵太太到银行经理,乃至普通人群,对她的举动百般刁难、设置障碍。书店艰难维系,这期间有位同样喜爱阅读的老绅士,以及来书店帮忙的女孩,成为格林夫人最大的慰藉。 这是一个讲述书店和书的悲情故事。英格兰海岸边的哈堡小镇,古朴典雅,人们优雅地参加派对,平静地生活。看似历史厚重文艺气息浓烈的小城,比阴霾暗沉的气候更令人喘不上气的,是躲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嫉妒、龌龊和恶毒。人性不因雅致的古堡、唯美的街道而变得温暖,固守传统的小镇是暗战的竞技场,唯有—— “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这是一部女人写女人拍讲述女性寻求内心力量的心灵电影。影片清新隽永,风格哀婉,色调极美,建筑内饰和服装更是赏心悦目。格林夫人的碎花衬衫、女孩的上衣,以及上流社会贾玛特夫人的华美服饰,与整部影片的阴郁氛围形成极鲜明对比,仿佛文艺复兴的宫廷绘画,精致奢华。 而再华美的外在,也不及精神世界的朗空,面对苦难,最重要的是,拿出勇气。格林夫人和老绅士无疾而终的短暂相知,如深夜的一丝灿烂花火,醉人暖心。女孩多年后也开了自己的书店,那是格林夫人赠与她的最有价值的人生瑰宝,就像那个中国的漆器托盘,永恒久远,终生闪耀不灭的光芒。 感谢树屋字幕组推荐:http://t.cn/RgjI8V2
好喜欢好喜欢书店这部电影。从小就想着可以开一家书店,这样自己想看什么书就进什么书。
本以为热爱读书的人会嗜书如命,没想到会将作者的扉页撕下烧掉。本以为不爱看书的女孩子也会在大火中抢救书籍。
潮湿、老旧的老屋孕育、庇护了Florence不会孤独、坚韧的灵魂。Florence之前就说过“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为她大声朗读的丈夫,却也遇见了惺惺相惜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与世隔绝,受到哈堡小镇上人们的流言蜚语,但他并不在意,他在自己的庄园里建立起自己的理想国。
书籍的联系让布朗蒂希先生和Florence成为朋友,布朗蒂希先生最后为朋友奔走,抵抗强权,他倒在自己庄园的门前。布朗蒂希先生生前被人们的流言所粉妆素裹,任人打扮,死后还要被将军扭曲自己的意思,而Florence温柔的嗓音只能让将军走。
整个影片的色调感觉灰蒙蒙的,唯一的亮色是Florence参加夫人宴会的时候穿的一身石榴红的裙子,她耀眼,明媚,她的眼神坚毅,她的勇气支撑她将书店开到这个海边的小镇,与艺术的中心抗衡,与政治的权利对立。
很喜欢Florence和布朗蒂希先生海边的一幕,两个同样孤寂的人儿因为书籍的联系交互心灵,没能送出去的《蒲公英酒》,没能争取到老屋的使用权,没能卖完的250本《洛丽塔》。这都是他们的遗憾。
Florence的勇气被克里斯汀所传承,她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开一家书店,将读书的意识哪怕扎根在一个人的心里,也就足够了。
“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
萤火中的梦想
——《书店》观后感
成年以后,总有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是想拥有一家小小的书店,不用很大,能照亮一隅之地即可。说它不切实际,是看着身边不同主题的书店在随着时光的推移慢慢地消失于记忆里,这梦想也就被禁锢在了念想中。今晚看了电影《书店》,仿佛打开了记忆,剧情微小且冗长。明线是寡妇格林的到来想在小镇的老屋开一家书店丰富居民的阅读,实施却往往事以愿违、困难重重,拒绝阅读的人们,一心向将老屋改造成艺术中心的将军和夫人、拖后腿的自诩潇洒的油腻男……组成了一扇扇窗后的冰冷力量。而满怀激情阅读着,也以同样激情痛恨着身边人的伯爵布朗蒂希与粉色衣服的书店打工人小女孩克莉丝汀。吉平则以孤独地阅读、敬业地坚守成为了充满勇气的暗线。
看罢,佩服格林的坚持,也佩服布朗蒂希为了支持格林的梦想毅然走出封闭自己的古堡,去争取,更佩服全片中唯一让人觉得的明媚的女孩克莉丝汀。吉平最后那把火和充满勇气的眼神。在快销的时代,抖音、微博等视频、短文已近乎于轰炸地速度向我们袭来,诚如影片中说的“思考让人迟钝而缓慢”,但也只有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才能更好地向着梦想前行。有灵魂的书店才有意思,而人也会在这样的书店里不再孤独。假如有机会,期待有一家能开几十年的小小书店,不为别的,只为了慰及一个个不想孤独的灵魂。
改编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书店》的同名电影,几乎原样复刻了原著,将一个貌似波澜不惊的小小书店自开张至关闭的过程,拍得真挚感人且气象万千。这位与另一位大作家同名的英国女作家,动笔、成名甚晚,却不妨碍她在小说领域自成一体,其作品文字沉静哀婉,尤其早期作品均带有一定自传色彩,这本《书店》亦是。
这个名为哈堡的小镇地处海边,气候潮湿,捕鱼业是支柱型产业,时代背景被设置在1959年,陈腐、保守、偏见的风气是主流,亦可折射当时的英国社会。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小镇一样,哈堡拥有其自身的生态系统,阶层的固化与对立早已“天然”形成,每个人都按部就班地演绎着自己的角色。忙于生计的普通民众显然无暇顾及精神层面的提升,诸如“不读书的现实生活对我来说够了”这般言论显然是大部分人的心声;上流社会则忙于政治活动的策划与拉拢,其中以将军的妻子——加马特夫人为典型,斯泰德庄园成为小镇的议事中心和显贵集中之地。而一位守寡多年的女子弗洛伦丝,某日突然兴起开书店的愿望,并以一己之力与律师、银行家、镇上权贵展开不卑不亢的斗争,虽达成心愿,然而终究难敌众方对峙势力,黯然关店离乡。
原著中有老屋“敲门鬼”的设置,更能凸显小镇的一成不变比幽灵的作祟更可怕,人心中黑暗的力量以一种无形的、缓慢的、损耗的方式,慢慢吞噬一颗拥有梦想的灵魂,硬生生地碾压弗洛伦丝的生存条件,直至她无处可逃,影片以徐缓基调描摹小镇居民的关系网。
当弗洛伦丝开书店的消息传出,明显触动到加马特夫人原本将老屋改造成所谓“艺术中心”的利益,于是先以邀请弗洛伦丝参加庄园聚会为拉拢手段,失败之后又动用各方力量围攻书店,镇上居民在半围观半情愿的状态下纷纷成为帮凶——律师的拖延与不作为怀有对女性的歧视、对书店这一行业本身的不看好;银行家则带着狡猾的眼神,等待书店倒闭的一天;伪装成朋友的诺斯先生,以书店助理的方式潜入,暗中使手段让书店经营急转直下;加马特夫人的侄子利用行政职位编纂法律,“证明”老屋被使用的非合法性;原本的鱼店被另辟为新书店,以形成竞争。结尾处在众人的凝视目光下,目送努力抗争的弗洛伦丝离开。人性中的自私与黑暗,并无大开大合的戏剧化表现,反倒是在阴霾的天空下,显得异常平静,尽显英式的内敛克制,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表象无波下的百舸争流。
如果说普通民众对女性开书店存有偏见与误解,那么拥有话语权的上层阶级则端着傲慢的姿态,誓将“不入流”扼杀,先前闲置的破旧老屋无人问津,现今成了香饽饽,一介布衣怎敢染指文化事业?加马特夫人显然无法容忍区区寡妇不受调配。另外,弗洛伦丝最忠实的支持者——布朗蒂希先生对加马特夫人的向来无视(从未被邀请到霍特庄园喝茶),也让她暗地里怒火中烧,这些都在布朗蒂希先生屈尊拜访时有所流露,加马特夫人的傲慢与虚荣不仅断送了书店,也让与世无争的布朗蒂希先生成为本片最悲剧、最心碎的角色。在冠冕堂皇的优雅借口下,永远是权势的倾斜与利益的本质在驱动。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弗洛伦丝对书籍的热爱,在影片中多有描绘。静夜阅读,光影流淌,这美妙的时分让她捱过孤独的艰难,并能时时回温与丈夫共读的美好,这是曾经幸福的证明,也是她独立自强的标识。她也深信“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孤独。”正是秉承这样的信念,她才有勇气挑战彼时世俗的眼光。
恰恰正是这份勇气,让弗洛伦丝在恶劣的生存环境里结实了两位忠实的朋友。一位是在众人谣言中被妖魔化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不问世事,深居简出,但却给予弗洛伦丝最有力、最真诚的支持——成为书店第一位顾客,提供书店购书建议,并在书店最危难时及时声援。这个沉默的绅士,显然能欣赏到坚韧作为一种美德赋予女性独有的美感,也对弗洛伦丝始终坚持的阅读品味赞赏不已,于是这段情谊在书籍往来中逐渐酝酿、生成。原著中将两人的关系处理成惺惺相惜的知己,影片中却有隐隐情愫暗生,略显多余,毕竟他们更偏重于精神上的互慕与珍惜,不掺其他情感的欣赏更珍贵。
布朗蒂希先生对《洛丽塔》的认可,是影片的分水岭,不仅进一步巩固两人的羁绊,也挑战小镇保守的风气,书店更成为众矢之的。纳博科夫这本书问世至今,始终充满争议,小镇的反应可谓是一个缩影。
另一位朋友则是前来打工的小女孩克里斯蒂,虽然并不热爱阅读,但以她小小年纪,竟也能深谙弗洛伦丝的优点,两个年龄相差甚大的女性在这件小小的书店里,用忘年的友谊温暖了阴冷潮湿的老屋。关于克里斯蒂,她以两件惊人之举进入弗洛伦丝的生命年谱——火烧老屋,以及结尾才揭晓的故事叙述者。与原著常见上帝视角不同的是,电影采用的是旁白介入,于是在甫一开场,观众就会产生疑问:“这位叙述者是谁?为何如此熟悉女主角?”原来正是“继承”书店精神的克里斯蒂,在若干年后她继续圆着当年的梦想,少时的美梦终于成真,这也正是读书给予我们的不息力量。
影片结尾打出致敬约翰·伯格的字幕,令人落泪——“我一读书,就丧失了所有时间感。”她虽离开,然而阅读永不落幕,于是所有的失去都拥有了意义。
因为对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原著小说的喜欢,所以此次上影节非常执着于这部电影的求票。整体看下来,有点失望,这种失望不是来自于电影本身,就电影本身而言是一部还不错的电影,失望来自于偏离。这种偏离可能来源于两个女性创作者的都很强大的自我,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有自己的写作风格,而伊莎贝尔科塞特也有其自身电影风格。
对于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文风的喜欢让我对电影的偏离很失望。依稀记得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结束自己的学院生涯六十岁左右才开始写小说,又是英国人,其文字之节制,文风之隽永,绝非样子货。最后总难免囿于繁琐的我所以喜欢其人其文风,大概是深知自己作为一个读者的观望根本无法抵达这种简洁之径。
伊莎贝尔科塞特在电影叙事上也是简洁的,然而相比小说,竟然会显得十分维多利亚,但小说所讲述的不是一个简爱式的或者奥斯丁式的故事。小说中偏执的要开一家书店的中年女人,没有艾米莉莫蒂默漂亮的脚踝,没有好看的毛衣开衫完美搭配不过火的筒裙,没有明显涉及情爱的男子的出现,没有一个在书店浪漫邂逅的爱人丈夫,她甚至都不懂书。
这样的一个女人在给新书上架的时候,因为看到扉页上写着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宝血而出于对“精魂”、“血”的常识,把其归类于宗教与家庭医药图书。然而,在一家书店都现实经营上,她一个老农民式的精耕细作去维系它,并坦然面对这种精耕细作的产出可能并不那么好都事实。这个女人,可能根本读不懂《洛丽塔》的,也不会意识到在小镇里上架《洛丽塔》所引起的氛围的。
很久以来,对文学作品改变成影视作品的失望即来源于如此:画面和影像总是会加上滤镜,不愿面对文字里的残酷:那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在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然后全世界与其为敌可以让谁在人格上挟以自重的故事,那只是一个普通甚至庸常女人的偏执而已。而庸常的偏执比美丽的偏执更让我觉得动人,更能感觉到有所谓的类似于生活的韧性的东西,不是只有美丽才可以坚持的,坚持也未必都是美丽的,这两者之间也许根本就没有关系。
开一家书店真的不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一定要让人谈论理想主义都事情,如果非要这样谈论,也许只是某种程度上对于书籍对于知识所怀有的表演性。每当看到那些关于书店的理想主义的寄托,我都会想起这样一个庸常的女人及她的偏执。
“阅读是一座避难所”,从某种程度上,每次谈起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会有些不自自主地逃避和抗拒。更多时候我只想站在离它不远不近的地方观望它,以回避我们每一次正面交锋的可能,好像怕极了它真的把矛头指向我。我不敢正视自己,我怕那些压抑着的低沉的呐喊会在一瞬间突然爆发,我怕终有一天,那堵近乎颓圮的高墙会被外面铺天盖地的指责、谩骂汇成的黑红鱼血一样的河,在不断翻腾由“袭”的推到。
可直到我看见 Edmund Brundish在为因书籍结成的好友Florence Green毅然走出自己宁静的世界,走向那个令自己失望的小镇,与Violet Gamart谈判、恳求甚至是以自己最不喜欢的方式--怒吼着来劝阻她对The old house book shop的一切毁坏行为时熬得通红的脸,直到看见他颤颤巍巍走在路上,最后倒在自己的房子门前时,立在我面前的那堵墙“轰”地坍塌了了,不是被外面黑红鱼血一样的河推倒的,是被注在我身上的一股莫名强大的力量,由内向外推倒了,我趟过血淋淋、翻滚着的河水,不顾一切地冲了出来。阅读是一座避难所,我进去了,看不起逃避现实,阳怯又懦弱的自己,可如果真的逆着涌动的人潮,忍着那些指指点点和刺耳的谩骂,就像Edmund Brundish一样,坚定地走进这座“避难所”,何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勇感呢!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