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没怎么被提过的小细节
"细节是卖点"基本把大细节全说完了。。。今儿上课学到这部片儿了,讲了些前边评论中没怎么被提到过的小小细节,为之震惊 于是来补充一下。。。可能有点小啰嗦我文笔不好表拍我~
如下列出:
故事发生的仓库是一个棺材仓库(coffin warehouse)
Mr. Blonde出现时就坐在一对包好的棺材上面,隐喻他是个变态的热衷杀戮的人。
关于orange是卧底:
一开始pink和white在争论谁是卧底,房间的背景是一堆粉色和白色的瓶子在左边,一堆橙色的瓶子在右边。橙色瓶子就在指卧底就是orange。
小boss eddie在车里开往仓库时候车开过去,车碾压过去的正是橙色的气球(为毛不是别的颜色...所以也隐喻orange is the cop)。(这detail太小了老师说完之后我现去找了一下...- -)
关于orange和white的感情;
片头大家早餐时每个人都是独立或者两个三个混杂一起出现的镜头,可white&orange却有很长的接近三分钟的取景和剪切!!!(framing and cuting..)
orange和他那位black cop(his trainer) 在咖啡店第一次提到这群坏蛋的时,说到一位long beach mike,orange说"he's a good guy" 然后black cop立马打断他 说这人是fucking scumbag. orange从这儿就开始有点倾向这群坏人。后来他和white产生的感情是昆汀从吴宇森的<喋血双雄>(1989) 借鉴来的。早期吴宇森的香港电影典型套路是 1, 抓人性. (记得发哥的枪战和同时漫天飞的圣母雕像还有鸽子不~) 2, 两个相互很有感情的人,一个被另外一个出卖却不愿意认同这个结果。然后很痛苦纠结。。 昆汀就是搬用了john woo大导演的招牌人物关系运用在了orange&white身上。
orange一团乱的家里那段,带戒指隐喻可能失败的婚姻感情。white跟joe的谈话里面也提到了white和他的一位女朋友分手,所以white感情上也多少处于失落状态。
white和pink两人开始的那段,white说来说去都是怎么送orange去医院。他憔悴,后退依靠着墙,即使orange知道自己底细还是心软想送去医院。和pink打起来持枪相对也全部因为pink做出了'坚决不能送去医院'这个决定。
orange是个"疯子"。整篇orange只有一个mirror shot(电影中出现镜子一般都是隐喻两种对立感情) 且orange的是一个full length mirror shot在他临走下楼时, 镜子中的照出了两个完整的人。如果他下楼,便发生了接下来的种种。如果他不下楼,故事就停止了。他用crazy的口吻跟镜子中的自己对话。下楼以后我们在cop的车里听那几个警察边跟踪他们边说“这卧底就是一疯子”。 他在片尾跟white坦白了自己就是卧底,这是一个没理智的人做的事,说白了也是一疯子。(pink依旧是唯一"professional"的) 当然 坦白的原因也包括对white的感情因素。
white是全片另外一个有mirror shot的人。且他有很多个mirror shots. 从一开始跟pink争论谁是卧底时,镜头在他俩侧面,到后来说话时很久都是对着镜子。white对orange一直有emotional attachment, 改变了他的原本的自己和理智的思路。
Mr. Brown死在车里之后 orange就特呆,然后是white拍着他的肩膀推耸着往前走.镜头对准他俩背影的时候长达好几秒的white手搭在orange肩膀上带着他跑,两个人在一个镜头。(个人觉得好甜蜜啊....- -)
其他,
joe and eddie和Mr. blonde的关系非同寻常的好,虽然这一点不用多提。从blonde进office开始, joe就立刻站起来,完全过分热情,对其他人却并非如此。而且eddie把blonde加入他们新案子也是个临时决定,joe见white时就说是'its a five man job"。They dont bring new guys but vic(blonde).
先写到这儿...
乱七八糟细节我剪切了一些在我相册....大家看着方便啦~
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61175938/ 2 ) 过瘾
那个女人,那一枪MR橙 在车上挣扎,呼嚎他可能不敢相信骗过了乔却骗不过命运 两个警察忍受痛苦,互相保护“乔不出现,他们是不会来的。让我们在这里慢慢流血吧……”说出了所有卧底的苦衷你入局注定无法再全身而退……几声枪响后,横七竖八的尸体等来了迟到的警笛声……一个已死,另一个命若游丝 不知道MR白 听到那句“我是警察”后心中想的是什么他用枪,甚至用生命呵护的“友谊”被这一句话打得粉碎模糊的友谊比清晰的敌人更可怕杀手,注定是冷的当你有了一丝暖意生命可能也随之走到尽头 卧底不能像布鲁斯威利斯那样威风八面也不能像小马哥那样快意恩仇……只能在正义与邪恶的夹缝中畸形的生存自从《无间道》之后卧底很火或许是我们同情他们吧…… 我想起了《暗花》黑白,宿命棋盘,对峙黑方看错一子,满盘皆输……白方以退为进,代价呢?两条生命,是不是变成上司桌上,那一份报告而已? 金先生这个十足的混蛋有着老教父般的阴沉嗓音冷静而强壮的意志和身体还有那双眼睛我真他妈的爱死他了不过电影中变态混蛋的下场一向不好想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安东尼·霍普金斯?或是《老无所依》中的贾维尔·巴登?去补习班提高智商先…… 留着分头一脸痞相儿的蒂姆·罗斯真是帅啊…… 昆汀电影标志性的碎叨和插科打诨切碎,打乱。独特的电影结构隐约看到了日后《低俗小说》的影子我不是很耐昆汀,却很喜欢这些独特的电影结构《落水狗》不是经典,却很过瘾 忽然想起这首诗……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土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生一场醉…… 我们都是棋子每天在生活这个局里面游走挣扎上帝这只手以命运的名义玩弄我们以股掌之间话说的冷酷了不过生活,有时候比话更冷酷 夜,静粗口,枪声鲜血,尸体好久没这么哥特了痛快,痛快……
3 ) 从【落水狗】到【龙虎风云】再回到【落水狗】的遐想
从【落水狗】到【龙虎风云】再回到【落水狗】的遐想
文:十一月的雨
高中的一个下午,百无聊赖的我在碟行充满灰尘的角落里淘碟,烦透了这个小镇的碟行,进去后琳琅满目的全是精装的垃圾。自以为是的老板还带着自以为是的表情一个劲的向你推荐最新的大片,我只好半敷衍半推半就的来到那个被一般人忽略的角落,因为很多时候,翻以前的那些盗版旧片,也能发现不少精品呢!
以每秒三张的速度扫视着片名,眼光突然定格在一个看似熟悉的字体上--《落水狗》,搜寻了下记忆,对了,好像在《看电影》上看过介绍。拿出来仔细看了看封皮,显然是盗版。破烂且牛头不对马嘴的画面。犹豫了一下,还是租下来了,资源有限,没有选择的余地。给老板的时候他用略带诧异的眼光看了我一眼,然后嘟囔了一句,不知道还在不在啊,这种片......
还好,在。
这是我第一次与《落水狗》邂逅的经历,偶然中带着辨证主义的必然。之前通过各种媒介不知道多少次看到过昆汀·塔伦蒂诺这个有点拗口有点奇怪的名字,出现的频率已经到了让我无法再忽视的地步,那时候我想,也许好像似乎可能这应该是个牛人。于是,我有意的记下了这个名字和据说是他最出名的两部作品:《落水狗》和《低俗小说》。之后的很长时间我都相信,如果你真的喜欢一样东西,你总会在某个时刻碰到它,不会错过的。
第一次看《落水狗》的感受是奇妙胸闷而且前所未有的,我之前从来没有有过这样的感受。死亡的呻吟似乎是我在喘息一样。十分简单的故事,却让我在最初的几十分钟昏昏沉沉不知所云摸不着头脑。慢慢的,随着影片特有的魅力,我自然的被吸引住然后融入其中了。一群盗贼,计划打劫珠宝店,但由于一系列计划之外的失误及其连锁效应,他们像落水的狗一样惊慌失措,失去理智,最后自相残杀。这中间穿插着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他们之中有一个警察的卧底,但他们全不知情,而且还有一个盗贼对他感情特别深厚,这也是导致他们最后全部死亡的直接原因。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在昆汀的手下变的异常有趣和耐看。他是那种能把戏噱和暴力完美结合的人,这里的“戏噱”,我在之后找到了一个更加专业也更加能凸显他风格的词---黑色幽默。《落水狗》里几乎到处都流露着这种气氛,不是刻意而为之,而是骨子里就包涵的那种感觉。他把打劫的六个人分别以颜色命名,白,橙,金,棕,粉红先生听起来就像芭比娃娃的真人版。还有影片最出名的开头,从一群人在饭店里乱侃到全部人物分别立即亮相,从麦当娜的那首歌《宛若处女》到谁来付小费,从一袭黑衣的九个人走出餐馆到摇滚乐响起后的慢镜头拉风表演。电影场景的本来或多或少的都为了剧情设置,但昆汀却用一个看来完全多余的开头把这个规则推翻,这些场景并非无用,他用这些镜头来奠定一种基调,一个风格。我想他要说的是: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样看起来很酷,很不可思议,很让人觉得新鲜,很无厘头很昆汀。这些还不够吗?
事实证明,确实很酷,至少我看了3,4遍后,仍然这么认为。
如果仅仅有这一点,他绝对不会取得今天的成就。昆汀最大的特色是他非常规的叙事结构和他的暴力标签。他分段式的结构和打乱时间顺序的习惯让整个故事变的扑朔迷离,然后他一节节的透漏给你,一点点的回到最初,等你明白了事情发生的起因时,那个震撼的戛然而止的结尾又在你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生了。这种强烈的骤变的体验在其他的电影中是前所未有的,也是空前的,甚至昆汀在《落水狗》里的有些灵光一闪的东西是精心打磨的《低俗小说》都无法比拟的。通常来说,对峙场面最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凸显张力,《落水狗》结局这段戏把它发挥到了极致。六个人互相拿枪指着对方,这里面有兄弟的情谊,有父子的袒护,也有利益的驱使,但随着一声枪响的导火索,引爆了一触即发的僵持的凝重,然后所有这一切都随着死亡幻灭。到最后昆汀也不忘了再戏噱一把,垂死的卧底橙先生告诉身边一直袒护自己不惜因此和兄弟反目的白先生,其实自己是警察。然后警铃响起,影片结束,戛然而止,内心却未演完,还在激烈的跳动。这就是结局?好似戏剧性的全部死完,不正不邪不英雄主义不高唱主旋律,什么都不是,但却让我兴奋的发狂,这就是昆汀。
其实看这部电影最深的感受来源于他真实的暴力,那不是赤裸裸的呈现,影片没有几个直接的暴力镜头,每次都是在开始时候镜头一闪,却真实的让人心惊。用鲁迅的话来说,就是目不忍视。里面橙先生从一开始就腹部中枪,然后血开始在他白色的衬衣上蔓延,他的痛苦的呻吟也开始在我的脑海蔓延。那绝对是让人无法承受的呻吟,要不是拍电影我真怀疑他真是中枪快死了。tim roth在这部影片中惨白的面庞和一脸痞子相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以致于当《海上钢琴师》里他深情款款的出现时我简直无法联系起来,好演员都是张力无穷的。再就是那个看起来有点神经而且让人感到恐怖的金先生。在音乐中,迈着节奏的舞步,一步步逼近那个被困的警察,不管无辜的他眼神里流露多少惊恐多少乞求,但金先生还是---割掉了他的耳朵。这一段是我最无法忘记的,让人心寒的气氛酝酿到他下手的那一刻爆发,虽然镜头并没有正面演示,但我第一次有强烈的冲动让画面上的事不要发生,因为我不自觉的已经把自己置身其中了,我感受着那个警察的痛苦,我感到无法承担!
也许仅仅就因为那一刻,我也注定忘不了这个人和这部电影了。
后来听说昆汀这部片在圣丹斯电影节上让他备受关注,三年以后,《低俗小说》让他一举成名。这我一点都不奇怪。再后来,听说昆汀的《落水狗》的情节是模仿了林岭东导演周润发主演的《龙虎风云》,而且昆汀自己也承认了。这激起了我很大的兴趣,早就听说昆汀受香港电影影响极深,却没正本宗源的真正分析过,于是一直在留意这部电影。
昨天终于看完了期待中的原作,有点失望,可能是我期望太高。毕竟这是部出色的作品,但他更多的属于那个激情的年代,更多的属于录象带时期,更多的属于人们美好的记忆。发哥是卧底,李修贤是贼,他们是同一类型的兄弟,却是不同道上的敌人。即使他们再投契,正邪不同的身份也终究导致悲剧的结局。其实,昆汀仅仅是借了它的一个故事的框架,里面的悲壮的兄弟情节早已经被他自己的风格稀释的只剩下些许的影子。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在此也可以看出一二。
〈龙虎风云〉又让我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可以说〈落水狗〉是让我喜欢上同类影片的启蒙老师,专业一点叫CULT片。我忘了它具体烦琐的解释,我个人的理解就是不同风格的叙事结构,强烈的个人色彩,带着浓重的黑色幽默,一般以黑帮混混题材为主。在英国有个导演叫盖·里奇,他是同类影片的又一出色代表,看的出他的电影深受昆汀的影响,《两杆大烟枪》和〈掠夺〉都是影迷追捧的精品。柯恩兄弟的所有作品都我认为最出色的CULT片,虽然不一定它们属于这一类,但他们在艺术和商业之间完美的游走和权衡让我实在叹服。其他的,像〈罗拉快跑〉中的三种结局,像〈十二只猴子〉中的末世气息,像〈天生杀人狂〉中的挑战道德底线的结局。都在我追寻的过程中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乐趣。
放假后一直沉浸在一种小资的忧郁之中,那天看了昆汀监制的〈真实的罗曼史〉,里面充满了熟悉的CULT片的气息,最后那个多人对峙的结尾更是让我备感亲切。看完后我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
突然想起了伯格曼,我一直是仰着头看他老人家的,有人说他一辈子都在探索, 像〈第七封印〉里对生与死的置疑,对上帝的怀疑,对生命存在的怀疑。比起来这位天才的厚重,昆汀他们,与其说是鬼才,不如说更像个孩子,他们想打翻规则,他们追求一种刺激,一种看完之后觉得奇妙,觉得兴奋的畅快。
世界需要伯格曼这样的大师,他们痛苦自己的一生来探索。
但是,不时的颠覆一下规则,间或的信仰一下昆汀,何其畅快!何乐而不为呢?
---2005.8.5
我的博客:
http://www.mtime.com/blog/mxl117 4 ) 细节
警察存储芯片和劫匪处理芯片共同组成嵌入式“落水狗”系统。一共出现了17个警察,2的4次方是16,活该有个警察要倒霉,这是因为劫匪处理芯片能对他进行单独读写。请注意几个镜头,粉先生在逃跑的时候打死四个警察,白先生带着橙先生劫车之前非常酷地用双枪打死了车里的两个警察,没错,都是2的幂。
怕你们忘记系统最终目的,再提一下电影故事梗概吧。Joe组织了这次抢劫珠宝店的行动,具体发号司令的是Joe的儿子埃迪。毫无疑问系统是将Joe设计为时钟输入引脚,注意到到劫匪们一起吃早餐的时候Joe手里的地址薄了吗?每次回忆起Joe时钟般地不断朗诵一个中国女子的姓氏,大流氓昆汀褐先生在讲“宛如处子”的典故,最后白先生忍无可忍地夺走地址薄并模仿Joe的可笑语调,我就忍不住要笑破肚皮,记住,反复地看这一段,你也会笑破肚皮。白先生在这里犯了一个错误,他夺走Joe的地址薄,暗示要争夺系统的时钟控制权,Joe当时开玩笑让金先生开枪射他,系统运行到抓出卧底时Joe终于真的开枪射了白先生。
5 ) 结构的力量
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还是不知名的好莱坞新人,连小咖都算不上,到处为自己的影片筹款而低三下四。最后搞来了几万美元,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出各种关系,才把自己的处女作《落水狗》送到了圣丹斯电影节。
结果,一战成名,而且一发不可收。在两年之后,他拿出了轰动全球的黑色电影《低俗小说》,由此走上了一代名导之路。在被奥斯卡规训之前,昆汀·塔伦蒂诺的影片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虚张声势的话唠,用伏笔和反转埋下剧情炸药;人物絮絮叨叨的台词控制着叙事的节奏,同时起到塑造人物,传递出或反讽或欣赏的角色特征。
当然还有他招牌式的,偷师港片的暴力美学。在令人生厌又略显无聊的对白中突然施以夸张的血腥暴力,这种伎俩令其导演的电影《杀死比尔》即使现在看起来依然冷冽,让人不寒而栗,神经疼痛。
他今年又将为影迷奉上大作《好莱坞往事》,且该片已经内地定档,影迷将难得的在大银幕上看到昆汀作品。
虽然在《无耻混蛋》之后,昆汀的个人风格稍微收敛,为商业化做出了更多的妥协,但其个人风格依然穿插于影片的各个角落中,仿佛“病毒”一般感染着古典电影元素的各大“细胞”,让传统的黑帮片,警匪片,动作片,最后都成为了打上强烈风格烙印的“昆汀电影”。
要了解昆汀的电影风格,自然必须从其第一部长片说起,那部看起来粗糙,但实则相当精良的处女作《落水狗》,是后期所有昆汀电影的类型和风格起源。
昆汀的电影特征不在故事,而在叙事,即讲故事的手法。18岁中学毕业后,昆汀在一家录像租赁店打零工混日子,找梦想。作为看片狂人,他依靠模仿和自学,逐渐领会并掌握了众多电影知识和技法。1991年,他出售自己撰写的剧本《致命浪漫》,获得了5万美元收入,决拿到“第一桶金”的他,决定开始拍摄自己的第三个剧本《落水狗》。
《落水狗》几乎可以用30秒就讲完整个故事脉络。黑帮大佬父子找了一群混混去打劫珠宝店,结果混混中有警察卧底,打劫时一群人被警察伏击。死的死,伤的伤,杀回仓库集合的混混又相互猜疑,最后大动肝火,一群看似凶狠的暴徒相继死于傲慢和心软。
这个故事极为俗套,且影片没有大牌明星,没有大场面街头枪战,更没有峰回路转的经典故事。作为新人,昆汀选择了“讨巧”的方式,采用了非线性叙事,把整个抢劫过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打碎后,按照人物的不同视角,重新拼凑,让观众一步步,逐渐了解到这个事件背后的真相,以及导致结局的重要根源。
看昆汀的电影,一定要熟悉“突转与反讽”两个概念。影片第一幕,是看惯了好莱坞“三段叙事”风格电影影迷通常会认为极为无聊的话唠。一群黑帮混混在抢劫之前的早餐里相互“嘴炮”,大放厥词,从麦当娜的歌聊到老掉牙的电影,最后还未不给服务员一美元小费而争执不休。
其实,这段群戏嘴炮极为关键,你能通过人物的台词了解到各个角色的性格,或伪装的,或真实的。比如那位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为自己不付钱找了各种原因,最后因为大佬发话又不得不付钱,这一性格特征为他后面在仓库的行为提供了前提和逻辑动机;
而看不惯此行为的白先生,虽为抢劫犯,但内心有一股侠气,正义凛然,讲义气的性格很快显露出来;那个皮笑肉不笑,动不动就要拔枪的金先生其实在众人谈话时就露出了偏执狂的一面;而极少发话,藏有心事的橙先生其实一早就让人猜疑;而一群人火并的导火索,认为必须要付小费的大佬乔的强势,也在这一幕表现的入木三分。一群人的谈话可以看出他们的性格弱点,同时也能判断他们相互性格带来的交流障碍,预示着他们行动的不顺,以及最终可能引发的悲剧。
昆汀的戏极少有废笔,所有的看似平淡都是为突转埋下伏笔,积蓄张力。一群人谈笑风生后,马上就是白先生带着受伤发狂的橙先生逃回仓库,一前一后的戏剧性落差是昆汀惯用的突转手法。
回到仓库后,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暴力无端的金先生,以及大佬和儿子相继回到仓库,观众将见识一场原本不会引发的火并经过。而在讲述结果之前,昆汀又通过插叙和倒叙分别讲述了白先生、金先生,以及橙先生加入这场行动的原因。三段插叙的安排,一方面是为继续深挖人物性格,同时还建立了人物之间关系的逻辑。比如为什么大佬儿子会无比信任金先生不是卧底。从两人在办公室如孩童的打闹,以及他本身的暴力倾向就可看出;
为什么白先生会拼命维护橙先生,甚至不惜为此与作为朋友的大佬拔枪相对,首先是白先生内心的正义,以及他和橙先生在抢劫前就建立了“大佬与小弟”的深厚友谊。
那么为什么橙先生能骗过一群“资深又专业”的混混呢。当你看到橙先生为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惜大段背台词,以及他行动前“整装待发”的细腻心思时,你就会明白人物内心的缜密以及前期准备的充分。
所有的戏份都是为了证明故事结局的“自恰”,让其因果联系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在故事的最后一幕,即通过回忆性叙事抖落橙先生的身份时,反讽的基调又显露出来。如果说一开始,影迷还在烧脑谁是卧底,在故事进展到这一幕时,其实谜底已经揭晓,昆汀直接告诉了观众的伏笔炸弹的位置,然后调皮地开始了倒数计时,让观众亲眼看见一群蒙在谷底的悍匪因为各自性格的缺陷而落入悲剧性的圈套中。
非线性的回忆性叙事场景中展示的细节表现了昆汀对于剧本的极度执着,他势必要把每场戏拍到最好。他在乎电影,且十分耐心,舍得花时间来保证每个镜头角度、每个眼神、每个动作,以及摄影机的每次运动都能满足故事的需要。
相比《低俗小说》的精致,胖哥其实更喜欢《落水狗》的粗中有细。整部电影的场景除了一开场的早餐店,就是后面的厂库,经费的捉襟见肘让影片在极简风格中更加凸显出运镜和表演的重要性。
我们总是电影的灵魂是故事,但我们常常忘记,说好一个故事有时比故事本身更加重要。电影是一个有多种元素组成的有机体,就像大众对于美的定义一样,虽然有传统意义的美人表征,但因为某一方面的突出,我们同样可以把其看作美的代表。
所以,经典的电影论述的是永恒的、普遍的形式,而是公式;论述的是一丝不苟,不是旁门捷径;论述的是独创,而不是机械的复制。在这一点的实践上,昆汀通过《落水狗》做到了,并且一直践行,终让他成为一代大师。
6 ) 后现代英雄
以下内容参考了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篇影评最后发表在了公司内刊,所以想自己留个纪念而已。
《落水狗》是导演昆汀卡伦蒂诺的处女作,1992年在圣丹斯电影节上首映,虽然不及《低俗小说》、《杀死比尔》那么有名,但在这部片子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典型的昆汀风格——片头看似无关的碎碎念,非线性的叙事结构,把戏谑和暴力美学完美结合的黑色幽默,对七十年代爵士乐及漫画的深刻喜爱等。
作为一部低成本的独立影片,《落水狗》的故事情节很简单:黑帮老大乔和他的儿子,策划了一起珠宝抢劫案,组织了六个互不相识的人去实施,结果遭到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整部影片自始至终没有出现一个珠宝店内抢劫的镜头,只是通过事后劫匪之间喋喋不休的对话,一幕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落水狗》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影片关于人物的设置及细节的刻画。六个劫匪分别用了不同的颜色来命名:Mr White,白先生——义气,Mr Blonde,金先生——忠诚,Mr Orange,橙先生——正义,Mr Pink,粉先生——利己主义,而Mr Brown 棕先生只是在序幕中唠唠叨叨了一阵子,Mr Blue蓝先生完全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用颜色给人物命名已经是很明显的暗示——每个人代表着一种立场,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立场都极为鲜明。
白先生是个典型的黑帮铁汉柔情。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试探橙先生是不是已经断气,遇到警察酷劲十足的激战都可以看出,他是个老江湖,但是他也有柔情的一面。橙先生是他的拍档,意外中枪,他认为是自己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先生自己的姓名和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先生去医院。在大家相互猜忌的时候,他一直袒护着橙先生,用kid(孩子)来称呼橙先生,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直到橙先生倒在他的怀里,告诉他:“对不起,我是警察。”
金先生是个变态但非常忠诚的家伙。在遭到警察伏击后,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神态自若的戴着墨镜,吸着可乐回到了货仓。珠宝店里警铃一响他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享受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躲避的样子,随着音乐,踏着舞步,他优雅而又残忍的割下了警察的耳朵。但他对乔却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乔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透露。
橙先生是典型的卧底,这个角色的设计多少模仿了林岭东导演的《龙虎风云》中周润发所饰演的高秋。他从公寓出来之前的那部分描写,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足见他的紧张。在仓库里,看着金先生要烧死那个警察的时候,他终于开了枪。
粉先生说的最多的除了f**k就是professional(专业),因为作为贼,他真的很专业。在抢劫失败后,他第一个说有卧底,他不愿知道白先生的名字,他不愿意杀人,他得到钻石后没有随时携带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先藏起来。他是个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他不愿送橙先生去医院、不愿知道白先生的真名其实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先生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金先生出现之后又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乔一发话他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那么谁才是《落水狗》的真正主角?是侠骨柔情的白先生,变态但忠诚的金先生还是警察卧底橙先生?不,其实真正的主角是那个容易让大家忽略和鄙视的粉先生。
粉先生的后现代的策略。因为个体无法与集体时刻保持一致,缺乏权威性的真实,大家卷入了一场由于信念无法相互调和而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故事以死亡告终。粉先生成为唯一活下来的人并拿走了钻石,他成了最后的赢家。他显然是影片中最猥琐的人物,他胆小怕事,当其他人坚持自己的立场时,他开始也许会争辩一下,但最后他一定会妥协。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他是个典型的后现代人物,根据后现代的理论,真实淹没在错综复杂的话语之下是不可解的。他不了解真实,所以他采取的策略是“时刻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不持任何立场,倘若进入矛盾之中,就做“对自己和集体最有利的决定”。于是他成了唯一的既得利益者。
没有既定的立场,没有权威的话语,没有固定的信念,没有做事的原则,只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粉先生是唯一拥有自我的人,其他人都是某种权威信念的奴隶。他也是唯一大家不知道名字的人,只有他属于自己,他掌握自己的命运。粉先生是一个后现代的英雄,在无数传统英雄的影子下塑造出的一个仓惶而逃的后现代英雄,这就是《落水狗》的目的。
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
“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