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已完结

主演:史蒂芬·艾弗里,Danielle Ricciardi,Laura Ricciardi

类型:美剧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5

 剧照

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1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2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3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4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5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6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13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14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15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16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17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18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19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剧照 NO.20

 长篇影评

 1 ) 观点:Steven Avery不应该被定罪,但他是凶手

      开宗明义:我认为Steven Avery不应该被定罪。同时,我倾向于认为他是有罪的。

      一、关于纪录片本身
      Making a Murderer是一个说明“纪录片”本身绝不可能是“客观的”的一个很好例子。搜集哪些素材,素材如何被剪辑,通过剪辑如何被组织起来,在素材上加以怎样的旁白或字幕……即便是一刀未剪的raw footage,如Brendan的认罪录像(如果我们将之视为纪录片的话),也都是有警察引导的叙述,从这个意义上也绝不是“客观”的。
      明白了这一点,就能够明白大多数对于Making a Murderer的指责其实是正确的废话。“有偏向性”、“没有能够平衡两方面的观点”……
      Of course it is.
      正如SA的辩护律师Dean Strang在接受NBC Morning采访的时候说,整个SA的庭审总共长达300小时,你不可能指望一部大约时长只有10小时的纪录片能够顾及到庭审的方方面面。
      更为重要的是,正如前述,纪录片不是客观的,也不可能是客观的。纪录片中,素材如何被组织,如何被呈现,是服务于其主题的。很多人指责Making a Murderer反复强调丰田Rav4的车钥匙与车内的血迹很可能是被栽赃的,却对其他证据,比如丰田车前盖hatch上发现的SA的DNA视而不见。为什么?因为如其说这是一部为SA伸冤的纪录片,倒不如说这是一部揭露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的纪录片。尤其是这一个制度对于社会地位低下,经济条件拮据的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正如片中反复强调的,每个人都应被假定无罪(Everyone should be given the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所以这部纪录片当然是有偏向性的,它会非常着重于警方和检方在取证和监控过程中的种种失当行为(misconduct),因为这些情节才是与其主题相关的(relevant)。当然,制片人也选取了许多其它不相关的素材,比如SA在第一次进监狱之前的家庭生活,以博取观众对于SA的同情。
      在这个意义上,Making a Murderer与这几年同样以真实事件为题材The Jinx放在一起倒是蛮有意思的。一边是在社区中被排斥的威斯康辛穷人被冤枉(至少能够确定的是1985年的强奸案),另一边是纽约地产大亨之子在蓄意谋杀中成功脱罪。

      二、为什么我认为Steven Avery不应该被定罪?
      因为在取证中警方有很多Misconduct。而在检方建立的事件链条中,有很多reasonable doubts。
      1. 失当行为(Misconduct)。
      A. 栽赃。像辩方律师在结案陈词中说的那样,我不认为警方杀害了Teresa Halbach,我也不认为警方刻意陷害了SA,但我认为一部分物证是警方栽赃以确保SA被定罪的:
      a. RAV4的车钥匙:由James Lenk在数次搜索无果发现,在第一次由不知道需要监督他行为的Calumet警员的陪同下就发现了。且钥匙上只有SA的DNA,没有其他任何人的DNA,甚至没有受害人TH的DNA。
      b. RAV4内的SA血迹(有可能):物证室内被戳了一个洞的血液试管实在是太可疑。虽然FBI的检验表示里面没有找到EDTA,但辩方专家证人也表示没有找到并不表明没有。
      c. “行凶”所用的子弹(可能性低):子弹上除了有TH的DNA,居然还有检验人员的DNA,且使用了会消耗掉所有样本的检验方法。可以被理解为检验人员在将TH的DNA栽赃到样本中时,不小心也把自己身上的DNA也混入了样本中。但这个假说要成立的话,就要说明:1. 警方如何掌握了TH的DNA;2. 与Dean Strang所说的不一样,这不仅仅是一两个人私底下的栽赃,而是一场涉及更广的阴谋。
      B. 其他失当行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警方和检方在取证和监控过程中还有许多失当行为:
      a. 用不合规的方式获取Brendan Dassey的证词(需注意的是,检方并在SA的庭审中并没有使用BD的证词)。
      b. 为了扭转舆论,在获取了Brendan Dassey的证词之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抹黑SA的形象。作为一个非常喜欢镁光灯的人,除了这次发布会上刻意炒作BD的认罪以外,Ken Kratz还在媒体前作了许多作为一个检察官绝对不应该对媒体和公众说的话。
      c. 在新闻发布会中声称Manitowoc警方在取证中唯一职能只是提供必要的设备之后,却在明知Manitowoc警方与SA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的情况下,让Manitowoc警方一而再介入到SA一案的取证环节中。
      由于警方的这些misconduct,如果按照O.J Simpson一案的标准,许多最终检方在法庭监控环节所采用的物证,都应该由于物证本身被污染或是可疑而不应被采纳(补充:后来看Dean的访谈得知,Manitowoc警方声言不参与搜查仅仅是警方自发避嫌,并不是法庭的强制命令,所以辩方无权否决这些证物上庭),或是有法官指导陪审团如何解读这些物证。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O.J Simpson一案中的标准适用于此案。相反我认为从我看到的资料来看,Judge Willis对于案件的处理是基于他的法理判断的,可以说是公正的。
      存在问题的是检方和警方的偏向性。正如辩方律师在盘问中所达到的结论一样,除了SA以外,没有其他任何人被严肃地视作嫌疑人被追查。从始至终,SA都没有得到他理应得到的无罪推定。从始至终,检方和警方都力求将SA定罪。再加上媒体对SA偏于负面的报道(很大程度是因为BD作为侄子自己认罪并控告SA一事太具戏剧性)所导致的大众负面印象,SA的无罪推定实际上在一开始就被剥夺了。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包括辩方律师在内的部分人会认为,SA本身并没有得到一个fair trail。

      2. 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s)
      正如Dean Strang在片内片外说的那样,他自己也不确信SA是无辜的。然而,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不能仅仅因为Maybe来定罪。只要有合理怀疑,被告人就不应该被定罪。
      检方的时间线是存在问题的。检方时间线的确立只有人证,即Bobby Dassey与Scott Tadych,而这两位人证是互相证明的。然而辩方却找来了独立的证人指他们的时间其实比他们声称的要晚15到20分钟。
      检方认为TH最终是在SA的车库中被杀的。片中提到,直到取证进入到第5个月,都未有任何物证能够证明SA在车库中杀害了TH。最终,唯一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是那颗被辩方称为Magic Bullet的子弹,而这颗子弹恰恰又是被检验人员自身的DNA污染(contaminated)了的。同时车库内没有任何其他物证能够与检方的故事吻合。警方对车库地板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甚至翘起一部分水泥地板以检查缝隙,都没有发现任何血迹或DNA痕迹。检方对此的解释是SA用漂白粉进行了彻底的清洁。然而,正如片中的专业人士所说的那样,要对凶杀现场进行彻底的清洁需要相当多的专业知识,不可能是SA能够做得了的。这应该有夸大的成分,但应该可以相当安全地说,SA对车库进行了彻底的清洁并成功清除了除子弹外的所有证据是一个有可能为真的故事,但也有可能为假。也就是说,这里存在着合理怀疑。
      上面提到的物证中,除子弹以外,RAV4中SA的血迹以及车匙都被检方用以确立SA在杀害TH后将车移到隐蔽位置,从而进一步确立谋杀这一事实,而如果这两点都因为取证过程而被认为可疑的话(显然最后认为陪审团认为检方作出了合理的解释),那么检方的这一事件链条上又存在合理怀疑。
      事实上,检方最后在结案陈词中所摆出的态度就是,用物证说话。因为人证的证词基本上被辩方undermined掉了。物证方面,检方依赖的相当一部分物证存在可疑,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back up检方时间线与场景。换句话说,检方本应能够更有说服力地进行检控,案件仍存在合理怀疑,很可能换了一批陪审员的话(比如,O.J Simpson案的陪审员),SA就会因为合理怀疑而被判无罪。
      而与Steven Avery相比,Brendan Dassey就更不应该被定罪了。因为没有甚至任何物证证明他在案发现场。片中截取的新闻报道就提到,最终判定BD是否有罪,其实完全取决于陪审团是否认为BD的认罪录像是可信的。

      三、但我仍倾向于认为Steven Avery与Brendan Dassey是有罪的。
      因为有太多无法被忽视的证据。

      A. Teresa Halbach的遗骸。在看Making a Murderer的时候,我不止一次自言自语:”What about the bones, then?” 我也一直希望在最后几集中制片人能够指出剩下的主要物证的疑点,尤其是就在SA家外的TH的遗骨。即便我们假设事有凑巧SA真的只是在TH失踪当晚自制篝火玩耍,那么无论如何,如果SA真的没有杀害TH的话,那么一定是有别人将TH的遗体焚烧后将TH的骸骨倒到了SA的火堆残骸中。那么有好几个我认为是无法得到合理说明的问题:
      a. 谁?
      那么,是谁将遗骸运过来的?可能之一是警方。然而,如果这一结论要成立,则要推翻Strang和Buting的假设,即栽赃只是一两个警察的行为。警方只可能在Avery property被封锁之后才将遗骸搬运进去。辩方用了很多时间试图说服陪审团,James Lenk是趁Calumet警员不注意的时候将车匙栽赃在SA的卧室中的,即,这是Lenk等少数一到两个警员的个人行为。然而,如果要相信警方将遗骸搬到SA家的焚烧点的话,就要假设负责看守现场的Calumet警方以及威斯康辛州警方都参与到了栽赃的活动中。而且还需要假设,Manitowoc警方在别处发现了TH的遗骸(发现者很可能不是James Lenk),并经过密谋后决定串通所有人,打通所有关系,瞒天过海将遗骸转移。目前我相信少数几个警察如James Lenk有可能进行了栽赃,但是要相信没有利益冲突的Calumet与州警方参与了栽赃,中间存在着很大的证据缺失,这是一个辩方律师也认为很少会有人相信的论证/故事。
      如果不是警方,那会是谁?剩下的唯一合理推断是“真凶”嫁祸Steven。目前,各路论坛神探已经根据片中短短几分钟的讲话片段就判定TH的弟弟和前男友不够悲伤且眼神闪烁因此是在说谎,所以他们就是凶手。又或者根据BD判罪被宣判时Scott Tadych一张看起来似乎在笑的截图就判定他和Bobby Dassey是凶手。又或者因为SA的弟弟似乎有时间有动机,所以他是凶手。
      如果说,SA是杀害TH的凶手这一推断存在合理怀疑的话,那么应该说,以上这些判断连推论都算不上。Calumet检方至少提供了足够的物证串起了一条线索,但这些判断却连基本的证据都不具备。当然,可以说物证的缺乏是由于警方没有进行调查。但就事实层面而言,目前推定这些潜在凶手的理由都过于薄弱。事实上,判决后的上诉中,SA一方是提出了他们认为存在嫌疑的其他人(Several members of Avery’s extended family as well as customers were on the Avery Salvage Yard property during the approximate time that Teresa Halbach likely was there)从而支持他们的上诉的,但都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而没有被法庭采纳(“because the defendant does not contend any of the other persons present at the Avery property on October 31, 2005, had a motive to murder Teresa Halbach or commit the other crimes alleged to have been committed against her.” )。直到目前,SA能做的也只是在官网上贴出各种猜测。
      b. 如何做到?
      这件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要将TH的遗骸及遗物混入SA原来的篝火堆和油桶中而又合理地混在一起,不留痕迹?当晚SA的一位亲戚看到SA在篝火焚烧时一直看着火。而且篝火中的骸骨与火堆中的物件如轮胎残骸等是混合、粘连在一起的,一个时候栽赃的人如何能够做到这样?
      另外,如果是“真凶”所为的话,他/她还需要非常了解SA住宅一带的情形,并且能够在不为人知的地方焚烧尸体后,秘密地将焚烧后的遗骸与遗物悄悄地混入就在SA住处外的焚烧堆中。
      c. “第三个焚烧点”?
      很多人都认为几百米以外的砾石堆中的火堆是第三个也是事实上的焚烧点,这一部分是由于片中的模糊处理,另外也是由于Jerome Buting对检方证人,法证人类学家Leslie Eisenberg,的或者说聪明或者说狡猾的质询:
      BD: Nowhere did you find evidence that you were looking at bone fragments from more than one body.
      LE: That is correct, sir.
      BD: So what you conclude is that by human agency, bone fragments here were moved.
      LE: Some bone fragments identified as human had been moved. That's correct.
      在这里,很多人都只注意到了后一个问答,即LE肯定TH的部分骸骨被移动过,于是也就假设移动的骸骨是从采石场搬到SA车库旁的。前一个问答,和一个非常重要的相关信息都被大部分观众忽略了:
      石场中的人类骨盆从来没有被证实是TH的。而在这里LE认为这些人类骸骨是来自多具尸体的。也就是说,至少在LE看来,采石场中的人类骸骨并不是属于TH的。
      如果要按照警察大规模参与栽赃的假设,LE是在作伪证的话,那么有好几个较难解释的地方:1. 警方只需要偷偷把人骨扔掉就好了,只要没有了那部分疑似人骨,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火堆及残骸;2. 在这个火堆残骸中,大部分是动物骨头。那么,栽赃时,如何能够保证转移到SA车库旁焚烧点的只有TH的骨头,而没有混入任何动物骨头?唯一的解释是,动物骨头是后来才被混入到火堆中的,也就是存在一条“在采石场发现TH骸骨——将大部分骸骨转移到SA车库旁的焚烧点——焚烧动物尸体从而制造烧制的动物骨头——将动物骨头放到采石场火堆中”的时间线。
      但是,为什么警方不干脆清理现场就好了呢?
      或者是,如果警方是转移了骸骨的话,他们为什么要遗漏一块人类骨盆在现场呢?So that他们可以再搬来动物骸骨来混在一起?What's the point?
      即,既然他们自认为转移了所有的骸骨,为什么还需要动物骨头来进行掩饰呢?只需要清理干净火堆现场就可以了。
      而且这一假设时间线上显然存在着太多的漏洞。和控方提供的任何时间线相比,这条时间线都显得不堪一击。
      另外,如果认为是“真凶”所为,那么还要进一步解释:
      1. 既然他是想要栽赃的,他为什么还要把骨头弄得那么碎?把DNA焚烧得那么彻底?警方仅仅是在SA车库外的火堆中通过一块仅存的肌肉纤维和牙齿确认TH的DNA。如果真凶是希望嫁祸SA的话,他完全没有必要在炽热的焚烧后(专家作证要将尸体焚烧得如此彻底的话,需要1500度乃至2000度以上的温度)等待长时间的冷却后再对剩余的骨头再进行十分彻底的敲击从而确保其碎裂的程度。
      2. 油桶。第三焚烧点的假说都假定搬运的工具是油桶。那么问题来了:无论凶手是Ryan和Mike,或是Scott和Bobby,还是其他任何人,他是如何偷偷地拿到这些油桶并搬运到采石场的?而且,他为什么要在焚烧后,要冒着风险跑到Avery Property,再运到采石场,再由运回Avery Property的SA车库外进行栽赃?按照流行的“完全可以”型的修辞,应该说,栽赃者“完全可以”选用对他们来说更加方便的运输工具,而不是冒险使用油桶。而且,这些活动都必须发生在10月31日凶案发生后到11月5日Avery Property被封锁以前。
      最后,无论假设是警察还是真凶,第三焚烧点的假说还存在一个致命的漏洞:正如上面提到的那样,把尸体焚烧得如TH骸骨那样彻底,需要极高的温度。在这个火堆中没有任何能够让温度达到如此高的物件。而在SA车库旁的火堆中,有最少五条废旧轮胎以及一个车座,都是非常有效的燃料及助燃剂。
      温度事实上也是现在SA的辩护律师Kathleen Zellner的一个论点。她在推特上称,如果温度要达到焚毁尸体的程度,那么SA的车库必然是会受到高温影响的,而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证据。然而,在KZ提出具体证据并成功论证以前,这只是一个没有被支撑的假说。

       B. 手铐和铁链
      片中没有提到的是,就在案发前三个星期,SA购买了和BD在认罪视频中所描述一致的手铐和铁链。这两样东西都作为呈堂证供用以指证SA。SA称手铐和铁链都是买来准备用在Jodi(Steven当时的未婚妻)身上的。(“I bought them,” Avery said. “I wanted to try out something different with Jodi.”)虽然在手铐和铁链上并没有发现TH的DNA而只有SA的DNA,但可以被解释为在案发后被进行过清洁。
      关键在于,BD在进行被警察审讯并认罪的时候,手铐和铁链并没有通过新闻被公布出来。也就是说,除非BD曾在Steven家中看到过这些他只打算用在Jodi身上的性工具,否则BD是不应该知道手铐和铁链的存在的。那么如果BD和SA真的是无辜的,那么BD在认罪中恰好描述到手铐和铁链这一件事情,就只能被理解巧合。一个在我看来概率很小的巧合。

      C. 子弹
      没错,就是那颗Magic bullet。片中没有提到的是,子弹是来自于SA挂在自己床头的步枪(弹道学方面的证据,辩护律师Buting对此表示质疑)。这支枪自11月6日后,就被锁在警方证物室保险柜中。再一次地,除非假设不仅仅是James Lenk等几人参与栽赃,而是一个大规模的阴谋,否则这颗子弹不可能在11月6日后被警方栽赃。Avery一带是什么时候被警方封闭并搜索的?11月5日。也就是说James Lenk(或是其他栽赃的警员)需要在11月5日到6日不到24小时内在都是搜索警员的情况下拿到步枪并射出那一颗子弹。请注意,在这个时候,大部分的物证都没有被发现。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相信,不论是谁栽赃的,所做的,已经不仅是Dean所说的“栽赃以确保SA会被定罪”,而是针对SA专门捏造证据。
      这件事情可能吗?当然可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11月5日到6日之间,TH的骸骨尚未被发现,更是尚未被法医研究,也就是说,警方包括James Lenk等人在内,应该尚未知道TH是被枪杀的。而按照上面的假设,我们只能进一步推论,即James Lenk是如此的老谋深算,以至于他提早做好预备措施,先拿到一发子弹再说。
      这件事情可能吗?当然可能。但这个假设不能说服我。

      D. Steven Avery的怪异行为
      据Ken Kratz的说法,SA曾与狱中好友称在出狱后要建造一个“折磨室”(Torture Chamber)用以强奸、折磨、杀死女性。(Update:能找到的非来自KK的说法在Appleton Post Crescent在2006年3月9日发表的文章。文章中还提到根据监狱文件,有两位不愿意提供姓名的女性声称曾遭SA强奸。)
      同样据Ken Kratz的说法,SA曾告知狱中的另一位好友,销毁尸体的最好方式,就是烧了它。
      BD曾在一通电话中跟他的母亲Barb说SA多次抚摸他们几兄弟的敏感部位。
      在案发之前的10月10日,TH就曾来到SA处拍广告照。打开门后TH发现SA身上只有一条浴巾。(美联社2007年2月14日报道)
      此后,TH曾向其雇主反映她不想再到SA处拍摄广告照,因为她对SA很害怕。(据KK)
      就案发当日(10月31日)的拍摄,SA曾致电杂志社,要求“与上次一样的那个女孩”("the same girl who was here last time")。而且,怪异的是,他给出的联系人并不是他自己,而是他姐姐。
      在案发当日,SA曾三次致电TH,且前两次是加了*67从而没有显示自己的电话号码。第三次电话是在下午4点45分,按照控方的时间线,此时TH已经死了所以无法接听电话(事实上也是)。SA在这通电话中在TH的语音信箱留言:“Hey, how come you never came over? Where are ya?”(据采访过SA的新闻主持人Nancy Grace的说法),然而在稍后接受Nancy采访时,SA对着镜头承认TH曾来过他家。按照控方的说法,这是SA的第三通电话是在试图以此声称TH没有来过以作为借口,但后来又放弃了。
      很显然,这里这些证据都只是间接证据,尤其是前两条。较有说服力的是后两项证据,当然辩方也可以做出相应的解释。如Buting在NBC Morning中称如果SA是真的要掩饰自己的话,就不应该致电杂志社。以及,SA的地址与他姐姐的地址都是Avery Rd.,提供他姐姐的联系方式并不会真的有什么掩饰的效果。
      然而这样的论证方式与声称SA完全可以用crusher销毁掉RAV4一样,纯属事后臆测。事后,我们自然可以在看到剩下了什么证据之后,倒推到案发当时,认为“一个正常的人”应该能够想到怎样更好地可以销毁这些证据。又比如,在采访中,Jerome Buting提到,如果是要在后院中焚烧尸体的话,一个“正常人”是不会把尸体搬到车上的,所以车尾TH留下的血迹十分可疑。
      事后想,好像确实是这么一回事。但请听Dassey在认罪视频中如何描述:
      And then he stabs her and then he tells me to and then he puts her into the jeep and then he said he would rather burn her so then he put her back on the floor and then he shot her five times.
      “然后他捅了她,然后他告诉我,然后他把她搬到的吉普车里,然后他说还是烧了她比较好,于是他把她放回地板,然后他向她开了五枪。”
      请注意:此时BD完全不知道TH的越野车相关情况。警察在审讯中也没有对这方面讯息作任何引导。如果仔细看BD的审讯记录(尽管无法作为呈堂证供),就会发现他一再在没有从警方得知相关物证的情况下,描述出了与物证一致的犯罪过程。
      事后深思熟虑,当然可以说“正常人”应该如何做。然而事实上,由“正常人”犯下的谋杀案,超过90%以上都会被侦破。为什么?因为证据太难被全部销毁,而且,正如所有正常人第一次做其他事情一样,在专业人士看来,都是会做得十分糟糕和幼稚的。一个正常的人也有可能会认为使用Crusher是很罕见的事情,而且还是销毁掉一部全新的丰田车,会引起注意。同样地,一个正常的人也可能认为他成功地进行了掩饰,而他打的第三个电话就能够掩饰掉他致电杂志社要求TH前来的嫌疑。
      只需要想一想,你在你情绪亢奋的时候,都做下过多少让你自己都觉得愚蠢的事情?

      E. Brendan Dessey的证词
      对。BD的证词。前文提到,BD的证词在SA一案中并没有作为呈堂证供。但是这不是法庭判决,这只是在做我的个人判断。
      我的个人判断是,BD在不知道许多物证细节且没有被警察引导的情况下,说出了大量与物证相符的案件描述,对我而言是十分有说服力的。
      在2月27日BD第一次被讯问时,他说尸体是被放在轮胎下燃烧的,与现场证物一致,也与检方专家认为的需要达到销毁尸体的温度所需的条件一致。
      他提到了TH的牛仔裤也在火堆中,与现场证物一致。
      警察问他SA杀害TH时,有没有弄伤什么地方的时候,BD提到了SA食指上的伤口,而且说是被TH的手指甲划破的。很难想象BD会留意到无辜的SA手指上的一个小伤口被为了迎合警察而编造这一事实。
      在3月1日的讯问中,在警察没有提到手铐的情况下,BD主动提到在房中TH是被手铐铐着的。
      在警方没有提到是什么枪杀死TH的情况下,BD称杀死TH的就是SA房间中的那只点22步枪。

      Dean在接受NBC采访的时候说,自己并不能确信SA是无辜的。我也不能确信SA是有罪的,但我倾向于认为他是有罪的。就如另一个著名节目Serial中的Adnan Syed一样,我相信他们是有罪的。但吊诡的是,正义通过了错误的方式得到了伸张。同样,Len Kachinsky无疑是一个糟糕透顶的辩护人,但如果按照他的辩护策略,DB很可能会得到轻许多的判罚。
      如果真的有上帝,上帝一定是一个非常喜欢开玩笑的人。
      在他第一次从狱中被释放之后,SA曾对记者说:
      “Sometimes I feel like it’s easier [in prison]. Some days, just put me back there, get it all over with.”(有时候我觉得在监狱中好像还比较容易一点。就把我放回去好了,什么事情都好了。)
      如果你仍然认为他是无罪的,这段话或许可以给你带来一点安慰。


补充阅读:

2006年密尔沃基杂志的调查

部分没有在片中呈现的证据

Ken Kratz的一次回应

英国网站Independent的跟踪报道

Manitowoc County Sheriff的回应

美联社报道

Appleton Post Crescent的文章

 2 ) 他人即地狱

我觉得这部电影是对“他人即地狱”的最好的诠释。 你选择去相信了什么,你眼中只能看到什么。都是执念。 这个纪录片真的拍的太好了,要坚持看到第二集。我在netflix上看了,就欲罢不能。 我觉得真的像Steven Avery的律师Dean Strang在影片结尾说的一样吧,“时到今日(案发十年后),我情愿觉得Steven是有罪的,不然如果他真是清白的,想到他在监狱里的这些日子,为了一件他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儿,真的是让我内心觉得十分的崩溃与恐惧。” 也许就算他是无罪的,他的社区的人们也不希望他走在大街上,觉得他对他们会是人身威胁吧。毕竟大半辈子都在监狱渡过,而且有18年都是冤枉的,没有心理变态真的是个很坚强的人。 真的让人心酸的是Brendon这个小孩,入狱的时候才16岁,他看起来真的是被吓坏了。而且入狱十年后,他变得非常胖,我在想是不是注射了改正强奸犯的雌性激素。Steve的妈妈在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让人很难想象。 就像jinx纪录片里说的一样,死者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法官们是在做上帝在做的事儿,替死者做主。也许永远没有人知道真相是什么。但仍旧希望有一日可以真相大白。

 3 ) 贫穷有罪,富裕无罪——观纪录片《制造杀人犯》与《厄运》

文/@hasukihaga (hasukihaga.blog.163.com)

       犯罪纪录片似乎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
       从2014年的广播节目Serial Season 1,到2015年的HBO六集纪录片The Jinx(译《厄运/纽约灾星》),再到2016年1月Nexflix的十集纪录片Making A Murderer《制 造杀 人犯》(简称《制 造》),当事人、案 件及美国刑事司法 制 度都成为节目探讨的热点。
        Serial 1是去年本科最后一学期的非虚构写作课上所布置和探讨的话题,但该节目的热门以至于在图书馆借书都听到前台工作人员在讨论该话题。自上月《制 造》上线且成为热门话题以来,陆陆续续地挤出时间把该片和《厄运》一起看完。

       《制 造》由两位女性导演Laura Ricciardi和Moira Demos跟拍长达十年之久。两位导演因同为哥伦比亚大学电影系研究生结缘,除了是事业伙伴外,还是生活中的伴侣。其中,Laura Ricciardi在从事纪录片行业前,毕业于纽约法 学院,且曾是一名律师。在2005年11月,这两位四十出头的电影系毕业生在准备毕业作品时,注意到Time杂 志所刊登一篇关于Steven АVery的报道后,决定开始拍摄这个故事。
       而《厄运》的导演Andrew Jarecki,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的英语文学专 业,并同时修 习了舞蹈与戏剧专 业,在拍摄此片前已有纪录片和剧情电影的拍摄经验。《厄运》是由他在2010所拍摄的电影All Good Things(译《所有美好的东西/美丽破绽》)的意外衍生之作。此外,他创建了电影评分和购票网站Moviefone,并因《厄运》获得灵感,开发了一个微电影概念的iOS应用软件KnowMe。

      《制 造》的拍摄时间长达十年,旨意于由拍摄对象Steven АVery的两次入 狱经历来揭 示美国刑事司法 制 度的漏洞与不公。拍摄开始时,Steven已再度入 狱,因此,故事由新闻、法庭录像、АVery家族等相关人员采访和拍摄所组成。两位导演身处镜头与荧幕之后,由剧情和画面来引领观众。该片本身并未着重于Steven是否为Teresa Halbach案的真 凶,相反之,作为观众可强烈地感受到Steven与其外甥Brendan Dassey在整个调 查审讯审判过程中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
       而《厄运》的拍摄对象Robert Durst是剧情电影《美丽破绽》故事的原型。他在观看电影后对其导演Andrew极为欣赏,并亲自致电邀请对方对自己进行人物采访。因此,剧情由Robert和导演Andrew的对话主导进行,并且在最后两集里,导演和制片团队共同出镜,将自身置身于故事中,作为重要证据发现者的身份,参与并影响了剧情的进展。而导演的角度,从一开始对这位知名而古怪的人物的好奇探究,一步步变成了对其罪行的调 查和证实。

       Steven АVery来自美国中北部威斯康辛州东部,一个有着八万 人口的Manitowoc县。他的家族经营着一个废车回收场。АVery家族给人的印象是:未受高等教育、智力平庸或低下、性格古怪且不合群、不与社区居民来往。Steven的智商为70,在18岁和20岁分别犯 下了入室盗窃和虐 待动物罪,并因后者而服刑9个月。他在23岁时,和一位表亲起争执,并用 枪 威胁了对方。这位表亲和她的丈夫,一位兼 职警 察,从此视其为眼中钉。
       同年,在一起当地模范女性居民的性 侵犯案中,Steven被当作重要嫌疑犯,尽管力证自己清 白、证据中有诸多疑点,他仍被定罪入 狱。在服刑了18年后,因DNA技术的发展和威斯康辛州大学 法 学院的“无罪计划”项目的协助,Steven在2003年免罪释放。重获自 由后,Steven对该县(包括其前任治安官和地方检 察官在内)提起3600万美金民事赔偿的诉 讼。在漫长的诉 讼进程中,2005年,该县居民Teresa Halbach失踪并被发现死亡。在调 查过程中,Steven的血液等“证据”分别出现在Halbach的车内和Steven的车库中。随后,Steven那正在就读高中的外甥、智商检测约70左右、有学习障碍症的Brendan Dassey在警方的诱导下“提 供证词”并且“认 罪”。在Brendan的审判过程中,其公派律师意图协助警 局让Steven定罪。最后,两人于2007年被 判终生监 禁,上诉至今一直被驳回。因为用光了公派律师的名额,Steven如今在监狱里自学 法 律,准备继续为自己上诉。
        Robert Durst来自纽约知名的地产开发商Durst家族,在曼哈顿中城拥有十多栋写字楼,并且是纽约新世贸中心一号大楼的开发商之一。他是家中长子,但却像是被放逐而隐 形的一员。他自称在7岁目睹了母亲徘徊在自家楼顶跃下前的最后一幕,尔后一生接二连三地与三桩命 案牵连:第一任妻子的失踪案、大学要好女性朋友的处决式枪击案、及伪装化名在德州期间的邻居肢解案。
       第一任妻子在两人关系僵持、提出离 婚后,自1982年起消失至今。大学知己、Robert的“发 言 人”在纽约警方于17年后重启失踪案时,在2000年的圣诞节被“处决”。当他于2001年在德州隐姓埋名时,因邻居入室的恐 吓而“自我防卫”,然后因无法处理才选择“肢解”。在2003年的审判中,他花费180万美元雇用的律师团队,和他在法庭上所施展的口才和风趣,令他成功地从谋杀罪名开脱。

        Steven АVery给人的印象是简单且笨拙。年少莽撞无知,但在二十出头遇上喜欢的女生,虽然是单亲母亲,却很热忱地爱着对方,急切共组家庭。被释放时,脸上有明朗的笑容,并大方地原谅当时对自己恨 之 入 骨的受 害 者,并与之握手言和。第一个妻子虽早已离开自己,但他很快遇到新的爱人,虽然是个爱惹麻烦的人(醉驾),可他充满期待,开开心心地迎接新生活。当他再次遇上大 麻烦时,笨拙地不知如何辨别执 法人员在搜证过程中的伎俩,再度深陷无奈、不甘时,却依然不放弃,哪怕学习能力平平,却钻进法 律图书馆,同时让家人将自己所有的卷宗送来,一边学习法 律一边研究自己的案子。
       相较之下,Robert Durst则是一脸狡狯。他像是大局在握,游走在边界,屡屡挑战极限。当他支付25万保释金后,故意逃走,并诡 辩自己的逃脱为保释金规定设置的不合理。在庭上,他轻 松自如地作答,并施展风趣魅力——陪审团在听到他的回答后竟然笑出了声。面对相处得不错的纪录片拍摄团队,他在电 话里坦然自若地谎称自己去马德里,然后又毫不在意地留下音频证据说自己在洛杉矶,只是谎称去度假了——他没有一点儿担心,不留一点儿后路,也不害怕被别人发现真 相。在最后一次采访中,当导演呈现了关键证据指出他和第二桩案子的直接联 系时,他脸不红心不跳,淡定地指出该证据与案子的紧密联 系后,却丝毫不谈自己与证据的关联。然后在录 音设备未关闭的情况下,在使用洗手间的时候,对自己说“被抓到了”。

      尽管七十多岁的Robert Durst现在身处牢 狱之中,可这两部片子给人的最深印象仍是“贫穷有罪、富裕无罪”。
      家境平平、家族在社区中毫无地位甚至深受鄙夷的АVery家族,在第一桩冤案发生时早已被人心定罪:智力愚笨、邋遢的生活环境、孤僻的社区角色,再加上与执 法人员家属的矛盾,Steven АVery就像是社区的是非箭靶,接连遭逢不幸。
        而Robert Durst,出生为地产家族第三代,不仅继承了家族财富,还有聪明头脑,从小没有任何用钱解决不了的问题,于是他便可以玩 弄世界于指掌中。在第三桩案子中,他在犯案过程中将关键性证据隐藏起来,以至于审判过程中各方不得不接受他自我防卫的辩词。当面对诉 讼,他有收费昂贵的律师为他精心演练准备庭审,他施展风趣——还有什么能比“来自纽约巨富家族剑走偏锋且被放逐的长子”更能吸睛的来头呢?而他的大学知己,当初亦是因为拜倒于他的魅力而为他守住失踪案秘密,因而招来杀身之祸吧。甚至是他在牢 狱中,囚犯们听闻他的来头,都对他恭恭敬敬,令其感到甚是威风。
         比起不断被灾 祸找上 门来的Steven АVery,Robert Durst更像是乐在招灾惹祸其中。

      另外,在Serial 1和《制 造》中,两个故事皆有公派律师的失职所致的当事人被定罪。而诉 讼过程之长和程序之复杂,尽管有上诉的寄托,但人生最宝贵无比的青壮年时光在高墙中消愁黯淡(Serial 1的当事人Adnan Syed于2000年入 狱,时年18岁;Brendan Dassey在2007年入 狱,时年17岁)。尽管Robert Durst已身处高墙内,可如今已73岁的他,人生大半部分时光都在享乐妄为。
       再想想辛普森案那估价约600万美金的“梦幻律师团”——或许是贫穷有罪,富裕无罪吧。

 4 ) 正义的伸张

这是一部花费十年时间跟拍的纪录片,光素材就有700小时以上,编辑者将它定性为冤案并用大量详实的纪实内容来证明,为了令复杂的人物关系一目了然,经常可以看到图表、时间轴,简要说明、文书重点、顺序或插叙,条理清晰,整理总结素材的能力之高更是可见一斑。其中最为精彩的部分是庭审,因前期适当的铺垫以及优秀的剪辑令本是枯燥的拉锯战变为一个个激动人心的精彩据理力争。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竟然真实且正在发生,司法体系的漏洞、被告人的单纯与无知、人们的偏见、媒体的渲染、“可能”存在的坏警察等等,造就了这一切。正义是存在的,但正义能否得到伸张,可能真的需要时间以及来自各方面的努力。这部纪录片的播出得益于《纽约灾星》的成功,但较于后者是报道一个真正的坏人,而前者是让公权者说我错了,两者的深刻不同令前者意义更为重大。最为珍贵的是纪录片所传递的不放弃,随着Netflix在全球的开播,将会有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民众关注此事,希望会出现拥有转机的第二季!

 5 ) 一个绝佳的小说题材

日记

刚刚看完纪录片《制造杀人犯》第一季,打算紧接着看第二季。

第二季一开始就提供了更多的证据,证明这是个惊天阴谋和可耻冤狱。

现在我想写一部小说了,整件事在我脑子里变得如此清晰,包括不少有趣的细节。这件事最大的问题是,无辜的人还在坐牢,那么真凶是谁?如果这是在拍电影,那么这个真凶出场的时候只能做虚化处理,人们无法看到他的真容。

但是我确信真凶依旧逍遥法外,而坐牢的艾弗里先生和他的侄子是无辜的,他们被整个司法系统和无耻媒体陷害。这件事让人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因为你可以保证一生不犯罪,但你不能保证你不会遇到从天而降的罪名。

模棱两可的法官,严重不遵守职业操守的检察官,跟公诉方联合起来给被告治罪的三流律师,栽赃陷害的警察,还有之前好几年都对证物不管不问,一旦需要对无辜的人定罪,立刻就能提供技术协助的FBI。比起仍然逍遥法外的不知名的真凶,这些自诩正义的家伙更可怕。

都说这个案子里的几位一流的辨方律师是好样的,他们肯替蒙受不白之冤的人发声,但是他们依旧收取了高额委托金不是么。人们很少知道,美国历史上有一些真正高尚的律师,免费给当时绝对不受欢迎的案子辩护,那就是替逃亡奴隶辩护,比如林肯的国务卿苏沃德,财政部长蔡斯,纽约市的约翰·杰伊二世等。当然苏沃德和蔡斯做这些事的时候还年轻,还不是林肯的内阁。

这个纪录片真是激发了我的创作热情,因为我从来就是因为看到有人蒙受不白之冤才想要写作。也许我的创作题材能因此拓展一点。尽管有智慧的人都说应该坚持写一部小说,一部小说没有写完就不要开始新的项目,但是我要抓住机会,因为灵感是稍纵即逝的东西。

写这个小说跟写历史小说一样,都是一个调查的过程。里面有各种证据,各种线索,想必要耗费巨大精力才能真正的捋清楚,直到可以写成小说。也许我会每天抽出一部分时间做这件事。

之前忘记提到一件事——这个凶杀案的受害者家属的代表看起来也是又蠢又坏,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他们根本不在乎嫌疑人是不是真凶,逮着一个算一个,只要能把逮到的这个人治死就行。其实,我有理由猜测受害者可能就是自己家的人杀死的。

跟可恶的公诉方一样,我想写的小说,只是建立在证据上的猜测而已,区别是公诉方编造的故事有着邪恶的目的。

 6 ) 后续更新+搬运信息。来源为SA的新律师的推特和reddit Making Murderer板块的更新。

Spoiler alert

先上私货,纯主观判断。

1. 如果按照程序正义的标准,即当年OJ的标准,此案陪审团必须判无罪。怎奈陪审团脑残。

2. SA究竟是谋杀者?我不知道。但是Brendan Dassey应是无罪。again,纯主观。

3. DA Kratz is such a jerk. 感谢造物主让他因为sexting下台。

4. 希望lenk和colburn能够hang in there,千万不药因为心脏病或者车祸什么的挂掉。因为等待他们的也许还有上庭入狱大礼包,还有无尽的public shaming。

+++++++++++++++++

目前SA所有上诉机会都已经耗尽,拒绝上诉的依旧是审判时发法官,此人由Manitowoc本地人选举。

白宫上诉无效,总统只有权力特赦联邦犯人,SA是威斯康辛州犯人,唯独州长可以特赦。州长已经发表声明拒绝特赦。

SA在本案中的辩护律师和本纪录片的制片人的共识:需要新的证据才可以重启此案件。

帮SA第一次脱罪的Innocent project拒绝了对SA再次提供法律援助。

REDDIT上的Making a Murderer已上传所有的庭审文字记录。

接受SA案件的的律师名叫,Kathleen Zellner。是全美成功脱罪记录最好的冤案律师。在SA之前已成功帮助17人脱罪。

KZ已前往waupon监狱会面了SA,review了38箱涉案文宗,KZ发推坚信SA被诬无罪。

KZ重点质疑,如果焚尸地点是SA家的burn pit, 热度将烧灼到SA的车库,which is not the case. KZ坚信焚尸地点在别处。

KZ认为,SA卧室非常之小,警方早期的搜查不可能不注意到,除非they search with their eyes closed.

KZ认为,钥匙上只有SA的DNA是疑点。KZ认为真凶擦拭钥匙抹去了自己的DNA(同时把受害人的DNA也抹去),真凶随后用钥匙擦拭SA的衣物,从而使钥匙沾上SA的皮肤细胞。

KZ驳斥了NYK报道的在受害人车子里收集到了SA汗液DNA的做法,KZ和前律师同时指出,汗液里不含DNA.

SA在入狱后给当年的DA(就是后来因为sexting被辞退的 Kratz )写信要求他注意被害人车子里其他人的指纹,Kratz与1月24日回复,全文如下:

  Dear Mr Avery:
  
  I got your letter dated August 28 2015, wherein you tell me your visitor list is full, and ask if I checked out other fingerprints found on Teresa Halbach’s car, telling me that these people could have “set you up” for this.
  
  I apologise for misunderstanding your letters from a couple years ago, as I thought you were interested in being honest about what happened and finally telling the whole story to someone. Since I’m the person who probably knows more about your case that anyone else, I hoped that you would chose me to tell your story to.
  
  Unfortunately, you only want to continue your nonsense about being set you. That’s too bad, because you had ONE opportunity to finally tell all the details, but now that will never happen.
  
  By the way, the difference between you and famous convicted murderers from the past is that they told their whole truthful story to someone, who then wrote a book about what actually happened and people got to understand both sides. I was willing to do that for you… but if you are going to continue to lie about what happened between you and Ms Halbach, I am not interested.
  
  If you change your mind, and want to tell your story someday, please contact me.
  
  Sincerely yours,
  Kenneth R Kratz

SA辩护律师在Twitter公开指责Kratz无耻+丧心病狂,指责其为吸血鬼。

Kratz的律所在YELP获得无数咒骂。与此同时,SA父母的CAR SALVAGE在Google review收获无数安慰与鼓励留言。

Dean Strang于一月发推: "We live in a country in which every time the police department or a prosecutor wants to issue a press release or hold press conference, the overwhelming majority of media outlets treat what the police or prosecutors say as received wisdom."

遇害人的通话记录。SA的辩护律师指出此通话记录指向真凶的存在


SA律师Zellner1月29日连续发推:

Forensic evidence identifies killers as well as evidence planters. Either way it takes down criminals. #MakingAMurderer

Third visit WCC: SA thrilled about chance of new forensic testing--like innocent men always are.#MakingAMurderer

似乎暗示新的 forensic testing取得了重大进展。



SA 于1月29日 亲笔写给支持者们的信。


英国镜报今日刊发文章,将嫌疑指向距SALVAGE车程九分钟之外的一个德国籍男子,全文如下。
http://www.mirror.co.uk/news/world-news/making-murderer-bone-evidence-could-7261179

1月29日,检察官Kraz开始删除自己推特里关于DNA的推文。

SA律师继续发推:RAV4: no mix SA & TH DNA, no SA prints but skin cells on latch/blood in car. So SA gloves had holes or planters did not.

That special RAV4 key only absorbs DNA of Plaintiff in civil rights suit against MC not owner's. Magic

SA律师继续发推(2月13日):Theresa's car was locked when it was found. Killers don't do that-- preserves the evidence. Kinda obvious who locked

SA现任律师ZELLNET的录音访谈。
http://fawesome.ifood.tv/news/10113067-making-a-murderer-kathleen-zellner-defends-steven-avery

SA律师继续发推(质疑检方重建的犯案过程)
"TH throat cut (- blood) Head shot (- spatter) But RAV4 has her blood -so she was put in car & driven 20 ft to burn pit?"

++++++++++++++ I've stopped updating since its now graduation and everything is so hectic. will update if any major turn of events occurs

++++++++++++++++++++++

one recent update on brendan case :

“Making A Murderer’s” subject Brendan Dassey’s hope of being freed from his lengthy stay in prison might not come to fruition. Despite the hard work of his legal counsel, it seems that Dassey’s war to innocence and freedom remains to be in the dark side.

Early this week, Wisconsin's Attorney General Brad Schimel has requested a federal appeals court to let stand the conviction of Dassey found guilty in a case featured in the hit documentary of Netflix’s "Making a Murderer” per Fox News.

In a brief filed with the 7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the attorney general pursues abandonment of Dassey's claim that his confession was forced.

Furthermore, the lawyer stated that "substantial police coercion" is required for any confession to be involuntary, and that the Wisconsin Court of Appeals was right to affirm in 2013 that Dassey's was voluntary, hence, his appeal on the magistrate's ruling to the contrary should be reversed.
Schimel also said that “The state courts’ conclusion that Dassey’s confession was voluntary is not only reasonable; it is entirely correct. Accordingly, Dassey is not entitled to relief”.

Following the release of “Making a Murderer” last year, the series caught worldwide attention because of the controversial issues highlighted in the show. Although widely popular, the series’ network was claimed by authorities to be biased on the subjects’ innocence.

According to Morning News USA, Avi Berk, a Legal Analyst of Appleton says, “What I think will happen is either the federal judge’s decision will be upheld, in which case Brendan Dassey will be released, or the federal judge’s decision will be reversed in which case his conviction will be upheld and he will remain in prison under the sentence for that conviction.”

As previously reported, a Milwaukee-based federal judge overturned Brendan Dassey's conviction for the killing and rape of young photographer Teresa Halbach.



+++++++++++++++++++++


更新截止到2016年11月14日。

 短评

看的时候请不要有亲朋好友在身旁,以免你气愤过度伤及无辜。

3分钟前
  • carrypotato
  • 力荐

剧情太过离奇震撼,看的几度悲愤。所以可以理解周围的美国人为什么都totally freak out了,他们或许能接受人性的黑不见底,但估计难以直面这种司法的一败涂地。

6分钟前
  • 绿岛
  • 力荐

在世界上都可以名留千史的案子,曲折离奇到编剧都不敢这么写,背后折射出美国司法体制的病态及漏洞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9分钟前
  • 明天就现充
  • 推荐

重要的其实并非Avery是否是真凶——是的,我对此持一定的保留态度——而是渺小个体与偌大机器在体量上无法匹敌的差距,never stop questioning the system。

12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 力荐

唯一不同的是,提出疑问的权利。

14分钟前
  • keke
  • 力荐

网飞真是什么题材都摸。最后一集历任律师碰头讨论后续可能性的时候真是太飙泪。我们等着后续。

19分钟前
  • Clarke
  • 推荐

毛骨悚然。从前只是从媒介的权力到权力的媒介,现在直接变成暴力的媒介,而这种暴力甚至延伸到司法机关。如果连司法都不能公正,和媒介一起把暴力、刻板成见、诱导询问、事前审判加在两个智商70的可怜人身上,那么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值得信任?就像内容分析法中带着结论找材料。想起《十二怒汉》。

21分钟前
  • 猫苦艾。
  • 力荐

美国版呼格案,真的让人心酸。司法公正道阻且长,这一点全世界都一样。

25分钟前
  • CR.
  • 力荐

一天看完!扣半星因为中间法庭录像过长拖了节奏,十集真的太费神。叙事方面远远不如《辛普森:美国制造》,但案件本身来说比辛普森这个传奇故事更能让个体/普通人感到洪荒的悲凉。一生冤牢,我来世界为何事…

27分钟前
  • 差生小明
  • 推荐

一边倒的叙事方法远不如Serial,胜在故事离奇,很多剪辑过于取巧,但考虑到一开始被所有电视台甚至包括HBO嫌弃,可以理解很多打破逻辑顺序是为了卖得好。叙事技能超强,十年跨度,复杂的人物关系和证据,能讲清楚就值得四星以上

28分钟前
  • Z
  • 推荐

分别看完oj、纽约灾星和这部,结论就是,先不提是否有罪,富人总比穷人更有机会逃离牢笼。这部的标题取得有意思:到底是官官相护制造了一个虚构的杀人犯,还是在十八年冤狱后,内心的冤屈将他变成了魔鬼。唯一不完美的还是此片对弱者的偏袒比重较多,不过依然感谢摄制组的十年记录。等待真相大白。

29分钟前
  • 桔柿今
  • 推荐

從最初看到新聞報導開始追蹤,到十年後最終成片發行,有兩年半的時間兩位導演都是一直住在Steven Avery家所在小鎮里的,鏡頭里那些漫天大雪的空鏡也是她們的日常。所以除了案件始末、訴訟流程的真實呈現,還能看到Avery一家的情感歷程和受訪者們的坦誠態度。即便如此,導演自己卻未過多介入故事本身。

32分钟前
  • 脱氧核糖十三
  • 力荐

美版呼格案。只能说幸运的是,Steven还活着,还有两位英雄曾为他极力辩护,还有两个导演围着他拍了10年。重点在于,永远要质疑体制。

33分钟前
  • Redux
  • 力荐

纪录片的态度是明确的,但并没有影响对案件的详尽和双面描述。它所提出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人一个案件的独立问题,而是体制,是程序正确对调查和审判的关键意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好莱坞式剪辑手法的运用,一集留一个扣子,让人看得欲罢不能。这是一部了不起的电视纪录片,跟NPR的Serial系列可对照。

37分钟前
  • 艾小柯
  • 力荐

"Poor people lose. Poor people lose all the time." --- Steven Avery

39分钟前
  • Tracy
  • 力荐

纪录片引领美国民众对于司法的公正性的质疑到达一个高峰,12月18日Netflix开播,人们开始再一次对剧中主人公的卷宗有了前所未有的兴趣,涉案人员电话号码被翻出,誓要让这些为非作歹的打着“保护人民”幌子的警察不能有一个安静的圣诞节,更讽刺的是Steven硬生生自学会了法律,等待一个公正机会的来临

43分钟前
  • L
  • 力荐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至少他们还有提出质疑的权利。不管Avery是否真的有罪,美国的司法体系绝对存在问题。没有<纽约灾星>好看的理由大概是男主的面目模糊,个性还没有他父母和律师鲜明。

45分钟前
  • 颜落寒
  • 推荐

在片中你看不到有《十二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看不到《Lit to me》和《犯罪心理》中的神探,是不是《一级谋杀》我不知道,但被告居住地的居民都把被告的一家视为不安定因素是肯定的,一个想让政府赔款3600万(也就是大家的钱)的嫌疑人,关进牢里可以省了这笔钱,这让我想到了《狗镇》。

48分钟前
  • 倪娜
  • 推荐

描述了一个一手遮天的邪恶警察系统捏死一个美国红脖子,两次,的故事。看完之后觉得再无程序正义,人间正道。还是自己做蝙蝠侠吧。

53分钟前
  • 嘴客
  • 力荐

最可怕的是看着所谓的执法者站在法庭上义正言辞的说谎,还自以为一副正义使者的嘴脸,简直太他妈丧心病狂了。第一次体会到纪录片的魅力:现实远比drama狗血,而可悲的是你知道完全不会像drama一样会起死回生。人性的恶意,体制的漏洞,媒体的煽风点火,就那么血淋淋摆在眼前让人战栗。哎。

57分钟前
  • Soffee Yang
  • 力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