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抖森看了这部电影,之前看到了太多负面的评价,说是烂片,叙事平淡,毫无亮点,所以做好了为抖森的颜和歌坚持两小时的准备,结果电影看完了,却出乎意料的好看。
其实这电影里抖森的颜真不算亮点,大多时候都苍白憔悴,满脸病容,虽然年轻,却让人觉得暮气沉沉(音乐很不错,唱弹俱佳)。电影讲述了美国40年代乡村歌手汉克威廉姆斯从成名到去世短短几年的人生经历。电影节奏缓慢,叙事平淡,像一个文笔不佳的学生写的流水账日记,看完后,你没感受到汉克威廉姆斯作为一个乡村音乐巨星荣光,只是一个人面对真实生活的无奈绝望。无法治愈的病痛,糟糕的童年,紧张的婆媳关系,敏感的汉克通过酗酒和滥交让生活变得更糟,抖森饰演的汉克眼中常常流露出的无奈和厌倦让人动容,他是一个可怜的人,哪怕他是汉克威廉姆斯,哪怕他天赋奇才,他也身在泥沼中。
最后,我想电影名叫我看见了光也有这样一层意思吧,只有身在黑暗中的人才能看到光!
每一次,当我们面对着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歌手、银幕上巧笑倩兮的明星、亦或是博物馆聚光灯下价值连城的收藏品,我们所看到的,只会是它们的光芒万丈、巧笑倩兮亦或是价值连城。
带着无限崇拜呼喊、观望着的粉丝或是游客使观者想不到在这表象下会存在着黑暗。但是,明与暗本就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部分,一旦其中的一面注定无法被表现出来,就会在其中郁结积压,久而久之,光明被越来越多的黑暗吞噬,那么留下来的就只有黑暗了。
汉克·威廉姆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刚出道的他只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才华横溢、朝气十足又野心勃勃,有着亚拉巴马州独有的略带随意的自负语气和无忧无虑的行事风格。纵然生活存在烦恼,但舞台上的他就是他本来的样子,幽默诙谐又充满活力。当无与伦比的天赋和人格魅力带来的超出预期的名望、财富裹挟着偶像包袱闯入他的生活,忧郁就不再是他能够展现出的一面。舞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在疲惫后所期望看到的只是他快乐的样子,所期望得到的只是放松的心情,所有的负面情绪的唯一纾解方式被限制在酒精和毒品中。酒精和毒品吞噬着他的身体,他心中的黑暗却仍在贪婪的吞噬着酒精和毒品。
而汉克·威廉姆斯也只是这样的一个例子而已。同样名为威廉姆斯的著名喜剧演员罗宾在四年前自杀,曾经饰演《蝙蝠侠》中小丑的希斯莱杰因吸毒过量猝死, 罗温·艾金森在银幕上塑造了不朽的憨豆先生却一直生活在抑郁症的阴影中。娱乐业的产生就意味着把部分人的人生的意义限定在了取悦别人上,即使这些取悦是刻意的去简单化一个人。喜怒哀乐本就完美的在相同或是不同的时间空间中在同一个人身上共存着,掩盖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会导致其他部分的残缺,它所带来的的取悦其实只是病态的迷恋罢了。
会发光的罐子里装的是黑暗,但是在欣赏这片光芒的时候,学着去接受这些黑暗吧,纯粹的光明本就不存在,黑暗于光明就正如邪于正、错于对,合在一起才能被称作“人”。
我发现我就是喜欢这种有点复古调调的电影,剧情再令人摸不着头脑我都能够津津有味的看下去,因为,它好看啊(对于我而言) 个人来讲,我非常喜欢奥妹和抖森的两次争吵,我心里甚至一直在想:打起来打起来打起来赶紧打起来……两人的演技显露无遗呀,我真的爱死这俩人了。虽然抖森看起来不太像二十多岁的样子,但是他好帅,奥妹简直美哭我! 而电影本身呢?作为传记电影的确容易让人觉得冗长,毕竟不是每个来看电影的人都了解汉克和他的音乐。不过,传记电影的好处就是,传记的主体是人,而人是社会动物,通过一个人,可以去构建他的母亲、爱人、儿女、朋友、同事、他所处的环境,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部电影确实冗长但是并不让我感到乏味的原因吧。但是传记电影也非常的考验编剧的功力,毕竟没人想去看一个普通人的一生,编剧的作用,就在于此了。 难道说,伟大的艺术家们真的只有死去了才能闪闪发光吗?《倒数时刻》的乔纳森是,《醉乡民谣》的勒维恩是,这部电影的汉克也是。除此之外,勒维恩和汉克还是世俗意义上的混蛋。不过,人们去了解艺术家背后的故事,并非真的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批判他们,而是了解到,他们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从而以一个更加全新的视角去理解他们的作品,理解我们人类所共同拥有的一些东西: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它们一脉相承,从未改变。
Sing in his way, Die in his way.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Hank Williams,汉克·威廉姆斯,戴帽子超级帅的一位巨星歌手,他的自传电影却与音乐无关,是个婚姻故事。
电影一共讲了四段婚姻故事。
第一段:再糟糕的婚姻也能生出一个天才。
汉克的母亲说,我也知不道怎么就生了你?你这个天才。
一个抽烟酗酒熬夜赶场,仅凭嗓音隔着收音机就能拆散别人家庭的天才。
第二段:越功利的婚姻越能功成名就、名利双收。
汉克的妻子是为了自己的歌手梦想才接近汉克,嫁给汉克的。
10天前她刚刚为了这个歌手梦想,离了婚。
然后在凌晨的雨声陪伴下,没有伴娘,没有婚纱,没有婚礼,没有亲朋,没有蛋糕,匆匆在誓言下成为合法的威廉姆斯夫人。
只为了在这天的晚上,能登上酒吧的舞台,能在汉克身边,歌唱。
她是那道光,照亮了汉克的星光大道。
没有她野心勃勃的梦想,汉克早就醉死在乡间的小路上。
第三段:用虚荣心补偿不了爱心。
婚姻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独一无二的温暖。
平常的时候,暖身、暖胃。
关键的时刻,暖心。
最伤心的婚姻,解体于深爱。
再深的爱也能崩溃于某个瞬间,
你需要她把手放在你的额头,而她却举起了酒杯。
你需要他对朋友微笑,而他却骂了你的娘。
第四段:谁说渣男不能嫁?
没错她确实嫁了个渣男,
但那个渣男是个天才。
所以她天使般的面孔成为一部天才自传电影的选角标准。
So,
婚姻是盲盒,打开才有奇迹。
娶到现在的她是你最大的运气。
备注:
1.电影:《我看到了光》 I Saw the Light (2015)
2.歌手:Hank Williams -汉克·威廉姆斯
那是一道光如此美妙!
本以为抖森不适合演他的呀,没想到完美合体,就像这些歌真的是从他嘴巴里唱出来的,很有神。。其实音乐传记没法拍出新意,看完再细听他的歌词发现Hank人品确实很让人无语,任性自我还一副你怎么不像原来爱我了的无辜。。
规规矩矩的传记片,却让抖森在男神的路上更近了一步。编年体的讲述风格难免让人物有些流于表面,但传奇歌手的潇洒不羁,风流沉浮都被Tom演绎的有模有样,更别说Tom亲自唱歌。试问当第一个镜头里慵懒的灯光洒在Tom身上,那悠扬的乡村音乐响起时,谁不会融化呢?
在演员演技还不错的情况下导演也可以把片子拍的这么莫名其妙毫无逻辑我觉得必须要给导演鼓鼓掌了。
苏得能让人原地爆炸的长腿抖森,就算歌唱得再好,南方口音模仿得再像,也无法拯救这个平庸又无聊的传记片。整个片子都让人注意力分散昏昏欲睡。故事结构松散,特别是作为人物传记片连个像样的能够突显主角性格的高潮片段也没有,全是流水账。失望。
拍了这片 我抖竟然没有跟奥姐在一起而是跟了霉霉 这……
没有逻辑,没有人物关系,没有人物。有个抖森,却还跟霉霉搞在了一起
细腻悲伤的婚姻生活既成事实
说实话,人物传记是我最讨厌看的题材。不评价剧情,音乐和演技部分真的很棒。抖森和奥妹的角色在第一次离婚和好时,这俩人在房子前飙演技简直了。如果剧本都是抖森自己挑的话,他还真是很爱这种有着细腻的情感表达而且对感情非常敏感的人物,而且他能演绎出来。大屏幕上看抖森真是每个毛孔都是可以苏的
这片要是没有抖森就只值一星。。。
@Qatar Airways 纯为看抖森听抖森(花痴脸.jpg
这口音也是难为抖森了
挺好的一个传记被导演把剧情和情感剪得稀碎! 抖森真的演得好 动人 每次被抖森带得刚一完全投入 刚开始动感情 剧情就断了 太片段化了 感谢抖森在这些细小的片段里仍然传达出来了hank的状态 还是敬佩和喜欢上了这位歌手
一向对人物传记片提不起兴趣,片子还走流水账型的叙事,而且人物也没有多少性格亮点让人印象深刻,无非就是徘徊犹豫在女人之间,叛逆玩脱,结尾的猝死处理还那么突然又生硬,两个多小时的琐碎其实可以去掉30分钟的冗长对白,就足够精简且精准的还原这个人物了,抖森的表现也没有那么突出,原声音乐不错
原谅我看了他将近十部作品都没遇到一个喜欢的角色也没能参悟到演技和魅力值都在哪儿。
我爱抖森 鬼知道why don't you love me我循环了多少天 抖森的英音模仿美国乡村音乐的腔调真的太——好听了!!!!至少我觉得和汉克的原版没有太大差别。剧情相对弱了一些 可是一个抖森就能让我打满分了😭
华金·菲尼克斯演的《与歌同行》我都不怎么喜欢,更何况这部与它同类型题材,而且还拍得如此平庸的电影。原声很好听就是了。
最好的形容词是流水账,不怎么好看的那种。抖森这电影接得,只能说吃力不讨好,实在是剧情完全抓不住注意力。歌非常多,看电影不如听原声。
选角赞,人赞歌赞~
太太太冗长了,故事太过平铺直叙,没有重点。抖森的美国南部口音学得不错,歌也唱得挺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