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了,年轻的橄榄球队和朋克青年的故事,采用了倒述的手法,开始有些摸不着头绪,很想弃剧的感觉,
撖榄球队,年轻的爱运动的年轻人,
朋克,一群现代青年,追求新事物的年轻人,他们自由,放任不主流的生话方式,被大众所排斥,
对与两伙年轻人犯了错,不论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怎样,所承担的责任,接受的惩罚应该是一样的,都应为自己犯的错承担应有的责任,不应用有色眼镜去评判。
年轻人吗,朋克一回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该把朋克看的过于偏激。把一些主流的条条框框强加给一些年轻人,也不可取。
这片画面音乐剪辑的配合,导演拍出了大片的感觉。那种影音的压迫感,太有诺兰味道了。 可惜结尾的“解释”,虽“点题”但没有“点睛”,在全片“风格”上有些不统一。影片的着重在事件的发生和回忆的进行,而非庭审过程,在这点上,导演的大局掌控力有些不够火候。看过的第一部朋克电影,曾经听过朋克,觉得是摇滚的另一个分支,三和弦的伴奏,音律简单的宣泄。本片是通过年轻人的冲突的不断升级!,蒙太奇式的庭审,来反思“善与恶,对与错”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错的……
组装和拆卸核武器的工厂位于得克萨斯州北部的一座小城,因此这座城市被称为炸弹之城。这是一部反战电影,也是一部价值观激烈碰撞的电影,全篇以审判的和现实的手法双线叙述。好像审判带来的是惩罚,而他却忽略了这个城市就是暴力的象征,而朋克只是以他特有的形式在宣泄。试问,谁能更有资格去审判对方?
讲述了有着朋克思潮的一群年轻人,在炸弹之城无助消极被排挤,最终被男主被有着不同价值观的年轻人打死的故事。
bilibili上预告片的名字是: 看德州青年只身反抗社会
和朋克没关系,和反抗社会也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我选择的权利,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不见得只是朋克精神,这是一个理想社会应该有的正常道理。
那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伦理学经过了几千年都没有讨论出一个确切结果, 橄榄球运动员和朋克,两方都犯了错,所以都应该受到惩罚,Brain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那么一样,撞死他的人作出了选择,所以他理应也要去付出他自己的代价。
这才是一个正常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但是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朋克,因为不符合美国梦价值观,就该死吗?就算Brain该死,那么,一个符合美国梦的“健康”运动员就不用去接受应得的惩罚吗?
所以这是个不正常的社会,是个充满偏见的社会。
对,偏见,这才是我们应该去讲的。人们对于女性的偏见,穿着暴露就是招蜂引蝶不守妇道。对于摩托车的偏见,他们只会四处乱窜不守规矩。对于摇滚乐的偏见,他们吸毒,滥交;对于传统艺术文化的偏见,老土,不够时尚。对于流行文化的偏见,不够内涵,太快餐。对于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的偏见,他们不够努力,在学校里也是浪费时间,注定是个loser。
所以这个社会就是由仇恨组成的。
你别他妈的说我太偏激,说我不懂人情世故。说我的想法太单纯,说这个世界就是应该这样子去运作的。你们对这个世界的各种偏见已经习惯了,因为显得你们老成,显得你们多么的识时务。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挤进这个系统,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自己也可以说了算,终于不用再遭受其他人的那种苦难。
但是事情早晚要落在你头上,微博上每天都能看见成百上千的人遇到各种不公平的待遇,各个阶层的,各个年龄,各种性别。
愤怒是没有用的,没有必要为了Brain的死愤怒,也没有必要为了那个撞人的傻B逃脱了法律制裁愤怒。
有这个时间,希望你们多思考,是不是大家都可以试试不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任何人。每个人都能试着去做的话,英特纳雄耐尔应该才能实现,不是你他妈的有多少钱,有多少套房,有多少豪车。
你要说“那我他妈凭什么要听你的啊”
对,每个人都要独立思考,你可以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可以歧视任何人。
OK
人是要受自由之苦的。你做出了选择,你承担后果。
别和个蛆虫一样躲起来。
Brian Deneke,全名Brain Theodore Deneke。生于1978年3月9日,死于1997年12月12日,享年十九。乐队名为“The White Slave Traders”
死因:故意的汽车撞击,凶手逃离现场。
凶手:Dustin Camp,事后被拘捕并被判犯有自愿车辆误杀罪(注意是误杀)(Voluntary vehicular manslaughter)并被判十年缓刑。
2001年,因违反假释规定被判8年监禁,于2006年7月31日在监管下获得假释。
关于最后片头和片尾出现的男人:Marilyn Manson,美国著名工业金属乐队主唱,艺术家。这段录像出自于曼森对于一起有关他的校园枪击案的解释(案件本身与他无关,但是罪犯声称是受到了曼森的启发)曼森将此事提出来无非就是为了让当时的美国社会意识到将罪过推脱到音乐上永远是没有出路而且作茧自缚的。
关于“摧毁博物馆-Dynamite Museum”:
地址:1501 N Soncy Rd, Amarillo, TX 79124
这个博物馆由散布在阿马里洛各地的数千个油漆覆盖的路标组成,路标上的文字既不合理也不押韵,曾一度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艺术项目,这些标志在阿马里洛随处可见
The more I see of man, the more I like dogs.
Don’t tell me what to do, I’m a fucking anarchist!
一个故事,这真的打动我,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有个十几岁的朋克小子,被白人运动员开着他爸爸的凯迪拉克撞倒了。这个男孩死了,面目全非。这家伙杀了这小子,显然是有罪的。他被定罪了,猜测这个全美运动员,当时在上大学。陪审团觉得这个朋克活该去死,似乎他就该这个样子。他不仅被杀了,在审判中。他又被杀了,因为他们批判他的生活方式。因为他没有穿Tommy Hilfiger的衬衫和卡其裤。凶手还在毕业典礼上鼓掌,因为他是橄榄球明星。美国梦,强壮、正常,他从来没有在监狱里待过一天。那我们该怪谁呢,你知道的,每个人都想说,你知道的To Much Violence To Much Violence Today (太多的暴力 太多暴力在今天) ,每个人都忘记内战,圣经或者莎士比亚。暴力不是全新的!所以我才问这个问题,我把这个放在我的网站上。我说:是成人娱乐,杀死了我们的孩子,还是杀害孩子,娱乐了成年人呢。我认为这个问题,现在我们也该问问自己。每次你通过犯罪现场饥渴的摄像头,或者在葬礼上,或者在空难上。我现在就在框框内,你正在看着我。我在监视器里看着自己。我们坐在电视机前,我们就是电视。我们是一个副本,盯着一个副本。无穷的副本!最后像施乐复印机般堕落。我们不知道谁是始作俑者,这就是我们的处境。这就是我想留给你的。
看别人不顺眼打打架是青年常干的事,但是你他妈的用车去碾人,这就不是年轻的冲动能解脱的了。即便不想尊重他人生活自由也不要踏过红线。
烧死异端
某些地方真的要看哭了,kiss me ,i am punk
少数群体的问题其实可以放大,夸张,诉求司法公正太不朋克了.
朋克只是障眼法,案件只是助推,庭审也只是搭桥,其背后是一个困扰了近代人类社会的大问题:在道德和法律,法律和民意,民意和自由三者之间是否能找到支点。而我的观点很不乐观:永远不可能。有时候三者不是制衡,反而构成了一个罪恶且无解的三角,充满了攻击性。
这片子正称了本兔今日有心无力想揍人的时时分分秒秒念,发泄发泄发泄,摧毁一切,哭哭啼啼非好兔,兔世无情全滚蛋,乖乖的恶,陈腐的鄙视,家犬群吠独狼。兔子开始碎碎念I opened the window,I felt the cold air,I lost my self-control.look at this fucking place,Im tired!
导演像个无头苍蝇,浪费了一个真实案例,请关爱朋克,别搞那么蠢!
一个迷笛艺术青年被草莓的高中生碾压致死。并无罪释放。有评论说是因为先锋艺术所以被偏见,但实际上的根本原因是精神病院理论或者说监狱理论,朋克青年换成漏肆广场青年也照样成立。陪审团司法方式注定其无罪判决的结果。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朋克有罪么?有罪的是对朋克有偏见的所有人吧,你们一起杀死那个小伙子,而且在法庭又杀了他一次,而且这些人都没有愧疚。当一种先锋艺术出现的时候总是要经受批判的。
大虐片,五星给布莱恩。是的妈妈,我们都是当局的奴隶,FUCK U。
TMD为啥倒霉每回都是朋克!
他被杀死了 在审判中再一次被杀死
中世纪的人烧死女巫,现代法庭审判朋克,都是主流对异端的暴政。
3.5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Amarillo是美国唯一一个组装和拆卸核武器的工厂,在这座炸弹之城上,“可被接受的”与“不被接受的”青年互相指责、攻击对方——尽管他们都是快乐和包容的,但他们却得到了截然不同待遇。在朋克和硬核的配乐中,他们在一夜间走向血腥残酷的阴暗面。整部电影就像一个永恒的毁灭预言,无法躲避。
一个会在标志上写上”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的朋克男孩,却在法庭上被认为显然是该死的。
残酷青春物语,科迪开车撞死朋克只因为自己不够酷。
气到骂粗口!对!你信耶稣,你衣着正常,你打橄榄球,然而你是杀人凶手!恶毒又卑鄙。辩护律师也是,巧舌若簧,毫无良心。大众的偏见,凶狠得像一辆明知道自己在碾碎一条生命却毫不犹豫的车。
又是个你瞅啥,倒霉的都是助拳的,司法问题那儿都有。
不要只是在九月末才醒过来,美国中国宇宙国,都没有那么好的梦给你做